今天,上海徐汇区和黄浦区分别发布告居民书,以加强核酸检测力量,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

根据上海市卫健委今早通报:2022年10月4日0时至24时,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在隔离管控中发现。

随着国庆假期返程高峰来临,“上海发布”提醒广大市民,所有来沪返沪人员抵沪时需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落地检”。

徐汇区:10月5日至9日期间5天4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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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上午,上海市徐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告徐汇居民书》。其中明确,鉴于国庆假期人员流动频繁,根据上海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徐汇区防控需要,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定于10月5日(周三)、10月7日(周五)、10月8日(周六)、10月9日(周日)开展全区全员核酸筛查,实行临时管控的地区按有关规定管理和筛查。

《告徐汇居民书》中明确,徐汇各社区、各单位要强化核验采样证明。采样期间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居民凭24小时核酸采样证明出社区。沿街商户、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凭24小时核酸采样证明上岗、出入单位。

黄浦区:10月5日增加1次全区全员核酸筛查

10月5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告黄浦区居民书》。其中表示,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尽早发现并控制疫情风险,黄浦区国庆长假期间核酸筛查调整如下:

1、10月5日增加1次全区全员核酸筛查,18:30-20:30提供社区核酸采样;

2、10月6日,打浦桥街道增加1次全域全员核酸筛查,具体由街道安排;

3、10月7日(周五)全区全员核酸筛查安排不变,上午8:30-10:30提供社区核酸采样;

筛查实施“应检尽检”,包括社区、沿街商铺、菜场、宾(旅)馆、来沪返沪人员落脚点等各类场所,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各社区、各单位将强化核查力度,筛查期间,居民需持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出社区(单位、场所)。

来沪返沪人员需按规定严格落实“落地检”

目前,国庆假期已进入后半程。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健康管理。广大市民抵沪后该落实哪些健康管理措施?

“上海发布”10月5日在回答市民提问时重申了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吴乾渝10月2日在上海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精神。具体如下:

一是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及实施静态管理区域的人员应暂缓来沪返沪,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或解除静态管理措施后再来沪返沪。

二是所有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前应通过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准确详细填报相关信息;抵沪时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落地检”;抵沪后24小时内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并加强自主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

三是7日内有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区、县级以上政府宣布实施静态管理措施区域、重点关注区域等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吴乾渝说,上海市对国内涉疫区域的来沪返沪人员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如:对7日内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日内有疫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昨日新增本土223+747,在这些地方!

10月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7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0例(广东18例,福建9例,山东7例,北京5例,重庆3例,上海2例,江苏2例,四川2例,天津1例,内蒙古1例),含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4例,山东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223例(内蒙古64例,广东34例,四川32例,云南23例,江苏22例,重庆10例,宁夏7例,山西6例,西藏5例,陕西5例,湖南4例,北京3例,天津2例,河北1例,黑龙江1例,浙江1例,安徽1例,山东1例,河南1例),含6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内蒙古34例,四川13例,广东6例,云南2例,北京1例,河北1例,黑龙江1例,浙江1例,河南1例,陕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6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4例,本土病例303例(海南139例,贵州60例,四川55例,黑龙江10例,广东8例,西藏8例,宁夏8例,内蒙古3例,重庆3例,北京2例,天津2例,辽宁2例,河南2例,浙江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1524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2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15例(无重症病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2436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3751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0月4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2876例(其中重症病例1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43518例,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51620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135343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95791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61例,其中境外输入114例,本土747例(内蒙古243例,新疆91例,天津57例,云南50例,西藏37例,四川34例,宁夏29例,广东24例,江苏18例,湖北18例,贵州17例,陕西17例,浙江14例,河南14例,重庆14例,甘肃13例,河北12例,湖南10例,山西7例,上海6例,山东6例,黑龙江5例,安徽4例,广西4例,北京1例,辽宁1例,吉林1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116例,其中境外输入90例,本土1026例(海南407例,贵州172例,宁夏108例,黑龙江99例,西藏79例,四川67例,新疆22例,天津21例,山东13例,江西5例,辽宁4例,甘肃4例,江苏3例,湖北3例,陕西3例,青海3例,内蒙古2例,浙江2例,河南2例,广东2例,河北1例,安徽1例,福建1例,广西1例,云南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67例(境外输入6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8872例(境外输入763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7047983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416548例(出院85660例,死亡10184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93例(出院787例,死亡6例),台湾地区6630642例(出院13742例,死亡11232例)。

新疆昨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1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通报,10月4日0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1例,其中,乌鲁木齐市天山区8例、沙依巴克区7例、高新区5例、水磨沟区6例、经开区4例、米东区5例,伊犁州伊宁市25例,塔城地区乌苏市2例,吐鲁番市高昌区14例,巴州库尔勒市15例。

10月4日0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22例。

截至10月4日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有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54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

乌鲁木齐:全市各区县人员暂不离乌

【关于乌鲁木齐市严防疫情风险外溢工作措施的公告】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外溢防控工作,坚决防范疫情风险外溢传播风险,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外溢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离乌人员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外溢风险,现将我市严防疫情风险外溢工作措施公告如下:

一、离乌条件

乌鲁木齐市各区县人员暂不离乌。

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的人员,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评估,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批后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特殊情况需要进京的人员,由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与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机制进行沟通协调。

二、防外溢工作措施

(一)加强离乌审核管理和信息通报。各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新疆政务健康码绿码,做好评估研判,并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批复及时出具证明,发放健康提示和风险告知书。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24小时在国家疫情防控管理平台跨省协查任务协同系统上向离乌人员的途经地和目的地所在地通报人员信息。

(二)做好离乌人员服务管理。各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的核酸采样队伍和检测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离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结果准确无误。经批准,可以对离乌返校学生群体采取专列、包机运输,离乌返校学生和符合离乌条件人员需在离乌前进行5天集中健康监测,每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无异常,点对点闭环运至站场离乌。在离乌交通站场和公路卡口,由医务人员对符合离乌条件人员再进行一次单人单管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凭阴性结果离乌。

(三)严防铁路外溢风险。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和外溢风险,暂停全疆离疆客运列车,后期视情动态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出疆专列,开车前再对离乌人员进行1次单人单管核酸检测,在列车抵达哈密站前完成检测,若检测结果未出,必须等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继续前行。

(四)严防公路外溢风险。继续暂停全疆省际客运班线和省际包车业务。入疆前,货车司乘人员提供48小时2次核酸阴性证明,并在关口接受单人单管检测,在缓冲区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凭阴性结果通行。入疆后,严格进离乌货车司乘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各级公安检查站查控力度,严格查验自驾车行程轨迹和核酸证明,对我市和其他涉疫地区自驾出城人员一律劝返,严把公路离乌公安检查关口。合理设置货车司乘人员专检通道,避免拥堵。

(五)严防民航外溢风险。执行疆外航班的客座率控制在75%以内。航空公司、机场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旅客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及落位要求告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提醒旅客提前做好各项离乌准备。

(六)落实离乌人员主动报备。离乌人员自觉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和义务,及时主动向目的地报备,积极配合当地防疫部门做好疫情风险排查。

以上措施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公布。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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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截图

(来源:综合本报、新华社、央视新闻报道)

责编:郭晨希 校对:张 宇

制作:张 巘 图编:赵雁旎 总审读:朱建华

监制:浦泓毅 签发:林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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