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云阳县持续开展“以案四改”试点工作。试点以来,全县实施扶贫项目740个,涉及资金7.76亿元,减少中介费用、节约项目投资1600余万元,项目如期完工率提高26%,资金如期拨付率提高24%,限额以下扶贫工程项目发包环节节资率达5%,扶贫领域未发现新增腐败问题,实现了“花钱少、质量好、效率高、无腐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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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源头改治理,破除“揽权推责”顽疾

“我们坚持权能匹配、权责对等,对职能部门(属事部门)和乡镇(属地单位)的职责进行界定,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云阳县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创新末端支付责任制。明确项目资金末端支付单位的主体责任,负责项目招标投标、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综合验收、目标绩效;明确资金项目审批单位的监管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指导监管、抽查复核,对验收合格项目核查比例不低于30%。优化资金拨付程序,资金预算直接下达给业主单位,业主单位根据实施进度,直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给施工单位或受益人。

二是创新项目入库责任制。厘清项目申报和审核的权责关系,明确乡镇项目申报责任,主管部门项目审核责任,建立“乡镇申报、部门审核、集中审定、统一管理”的项目库管理机制,已入库项目898个,涉及资金9.6亿元。

三是创新财税分配机制。调整工程建设项目税收分配比例,将项目实施地乡镇所得综合税率由1%调整到2%,保障了乡镇税收收益,有效解决因财政体制改革,乡镇滥设分公司和只用本地企业承接项目的问题,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壁垒,壮大乡镇财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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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闭环改监管,破除“各自为政”顽疾

与此同时,云阳县还坚持源头、过程、结果全流程监管,打破信息壁垒和行业壁垒,贯通主体、监管、监督三个责任,打造闭环监管体系。

一是建立“一网通”平台。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一网通”平台,所有扶贫项目全部入网,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和纪检监察组织按照职责权限,分别实时录入项目相关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对改变发包方式、变更实施地点、资金拨付异常等8种情形实时预警,实现全程监控、信息共享、共治共管。已收录项目740个,预警并督促整改问题172个,提醒约谈进度缓慢的实施单位8个。

二是实行“一码通”管理。实行“一项目一编码”,对所有扶贫项目制定“身份证”,与项目信息一一对应,录入“一网通”平台,实现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管,避免多头录入、多头申报。

三是推行“一卡通”发放。所有补贴补助资金通过个人补贴发放管理系统,采取“一卡通”发放模式,足额及时发放给补贴对象,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乱象。累计发放到人到户扶贫资金1987批次2.66亿元,涉及69.79万余人次,规范发放率达100%。

系统整体改制度,破除“牛栏关猫”顽疾

“通过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清理,通过废止一批、修订一批、新建一批,堵塞管理漏洞。”云阳县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规范项目发包管理。率先将限额以上项目接入全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目前已挂网项目33个、开评标项目22个。深化改革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明确由项目业主集体决策,采取打捆招标、竞争性比选、谈判、磋商等竞争性的发包方式确定承包商。规范邀请竞争性比选对象确定方式,建立优质企业红名单,实行动态调整,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红名单中邀请一批企业参与比选,现场开标唱标,合理最低价中标,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和企业围标串标等问题。实行履约星级评价,业主单位根据项目现场管理、进度控制、安全质量等情况,施工企业根据业主支持配合、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背靠背星级互评,评价结果作为企业红名单动态调整依据,并纳入业主单位年度考核指标。配套编制项目发包有关文本范本,制作规范交易流程图,方便基层操作。引导建立建筑行业自律公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优化微小项目管理程序。砍减11类微小项目(50万元以下)不必要的中介和环节18项,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实施效率。单个项目可减少不必要支出约1.5万元。

三是严格时长控制。出台《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计划下达15日内完成设计预算,设计预算完成10日内完成竞争性比选、30日内完成公开招投标,确定承包商后7日内开工建设。项目平均耗时缩短30天以上。

四是强化产业项目绩效评价。分类建立产业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实行台账监管。规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达到绩效目标的市场主体,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产业扶持项目,不再享受同类财政项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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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记者 刘翰书 云阳县委改革办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