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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0-24时,11个市报告新增本土阳性14例,其中集中隔离点检出12例、卡口拦截1例、社区筛查1例,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11个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例。其中无境外输入病例;本土病例1例(台州市),为此前的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当日无新检出确诊。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例,现有确诊病例24例。

11个市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4例。其中境外输入20例(新加坡输入4例,中国香港输入3例,阿尔及利亚输入1例,德国输入1例,俄罗斯联邦输入1例,厄瓜多尔输入1例,葡萄牙输入1例,沙特阿拉伯输入1例,泰国输入1例,西班牙输入1例,以色列输入1例,印度输入1例,印度尼西亚输入1例,英国输入1例,越南输入1例);本土14例(杭州市5例,嘉兴市1例,绍兴市1例,金华市7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71例。

截至10月4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430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89例,本土病例2741例。

● 杭州

10月5日0-8时,杭州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卡口拦截发现。详情↓↓

10月5日0-8时,杭州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卡口拦截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省外来杭人员,卡口拦截发现。
目前该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情况稳定。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持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
省外来杭返杭人员,要提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可通过下方小程序进行申报,建议在抵杭前24小时内完成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10月4日15-24时,杭州新增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点检出。详情↓↓

10月4日15-24时,杭州新增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点检出。

无症状感染者4-5:省外来杭人员,抵达后即纳入管控,集中隔离点检出。
目前以上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情况稳定。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持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
省外来杭返杭人员,要提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可通过下方小程序进行申报,建议在抵杭前24小时内完成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10月4日0-15时,杭州新增3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点检出。详情↓↓

无症状感染者1-3:省外来杭人员,抵达后即纳入管控,集中隔离点检出。

目前以上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情况稳定。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持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

省外来杭返杭人员,要提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可通过下方小程序进行申报,建议在抵杭前24小时内完成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 嘉兴

10月5日0时1分,嘉兴港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省外来港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详情↓↓

10月5日0时1分,嘉兴港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省外来港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行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均已排查、落实隔离管控,次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管控。
该名无症状感染者在港区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4日
凌晨3时47分,从上海乘坐汽车(皖S 3U580)至乍浦镇雅山东路187号下车;
凌晨4时27分,乘坐汽车(浙F L5M38)至长丰花苑19幢2单元401室底楼车库,期间未外出;
7时54分,步行至长丰花苑小区门口绿化隔离带附近;
7时58分,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嘉兴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0月5日

● 绍兴

10月4日17时10分,绍兴嵊州市在苏台高速崇仁服务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详情↓↓

关于嵊州市在苏台高速崇仁服务区发现

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10月4日17时10分,嵊州市在苏台高速崇仁服务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系途经嵊州的外省货车司机,经嵊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经流调,该司机在进入服务区后,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其在嵊州市内无其他活动轨迹。

请10月4日12:00至14:00时进入过崇仁服务区(往台州方向)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酒店等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嵊州市已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共筑防疫屏障。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


来源:健康浙江 浙江发布

编辑: 吕安冉

一审:厉源

二审: 蒋智

终审: 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