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女士是柳州市柳北区的一个普通村民,戴女士的一生颇为坎坷,丈夫结婚仅六年,就不幸离世,自己独自一人抚养儿子22年, 照常理,就一个儿子,戴女士的遗产怎么也得全部给儿子,可是为何戴女士将财产全部给了别人了?
事情还得从1986年说起,戴女士和庞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二人结婚并生育了一个儿子小庞,婚姻生活平淡幸福,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打碎了这个家庭的平静。1992年,庞某突然离世,自此,戴女士是既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抚养小庞22年。
眼看儿子也长大成人了,2014年,戴女士又找了个老伴蔡某,可是结婚仅三年,二人就因感情不合又离婚了。
感情生活坎坷的戴女士自此一个人独自生活,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戴女士因病长期卧床,需要人照顾。在2013年,戴女士因自建房拆除,获得一套90平方米安置房,外加补偿款20多万元。长期生病,戴女士将20多万元补偿款几乎全部花掉。
戴女士找到儿子小庞,要求他尽赡养义务,可是儿子小庞不理不睬,明确对戴女士说自己不愿意负担日后治疗费用。
戴女士一手拉扯大的孩子,不愿意养自己,戴女士伤心极了,可是生活还得继续,自己还是得找人照顾,这时戴女士想到了前夫蔡某,想让他来照顾自己。
自己和蔡某已经离婚了,没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了,让蔡某照顾肯定要付出酬劳的,于是在律师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扶养协议书,约定了戴女士的生活安排及扶养遗赠等事项的权利义务。
协议中明确约定,前夫蔡某如能按该协议书约定事宜尽职尽责履行义务,待戴女士过世之后,其名下90平方米安置房的房屋权益则赠与蔡某。
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2020年3月,戴女士因病离世。
蔡某在戴女士离世后,准备继承戴女士的遗产房子,可是在继续时,却遭到了小庞的拒绝,小庞称自古儿子继承遗产是天经地义,蔡某凭什么来抢?无奈之下,蔡某将小庞告上法庭。(来源: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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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法律问题,蔡某有权利继承戴女士的遗产吗?
释案说法
案件在法庭审理阶段,双方各执一词,蔡某说,小庞对戴女士不理不睬,生病也不照顾,他和戴女士签订的协议是在律师见证下,双方自愿签订的,蔡某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扶养义务并妥善处理了戴女士的身后事,理应继承遗产。
小庞称,自己是戴女士的亲生儿子,自古,儿子继承老子财产是天经地义,并且该《协议书》并非戴女士的真实意思,当年戴女士因看病急需用钱,是被迫签订的协议。该协议无效,并且《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也不对等,蔡某扶养照顾、安葬戴女士仅花费数万元,却约定其在履责后获赠价值百万元的房产。明显不合理,他可以把蔡某的实际支出给付蔡某,也可以从戴女士的遗产中扣除。要求法院走法定继承的程序。
那么,该协议是否有效呢?戴女士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是在律师见证下签订的,并且戴女士只是卧病在床,其神智清晰,不存在被胁迫的可能,该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而小庞作为戴女士的儿子,母亲独自一人抚养他22年,在母亲患病情况下本应照顾,却不能履行其本该承担的主要赡养、照顾义务,有悖常理,最终法院判决该协议书有效,由蔡某继承戴女士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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