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小吴疫情后想改善住房,于是把自己家庭名下的两套房挂牌出售。(注:一套自住老破中大概550万+一套挂户口的小学区大概400万),家庭还有积蓄+拆迁补偿款大概500万。
小吴后来自己看中一套次新房,卖家挂牌1300万。各方面都挺满意,只是那时小吴家庭名下两套房还没卖掉,限购无法交易。

中介说:“那还是先卖房吧,等卖了一套,手头有钱了也有购房资格了,再和卖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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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同意了。
没过几天,就来了一个大约60多岁的男人来看他的房子。看后男人比较满意,当天晚上就约他当面谈细节,550万报价小吴让了10万。

但是男人说他的钱都在银行里买理财,要3个月到期后才能拿出来。

双方约定:男人先付定金10万,然后3个月再签买卖合同,一次性付剩下的530万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谈好以后,双方就签了一份定金合同,男人直接转了10万给小吴。
这套在走流程以后,小吴就去和想买的次新房卖家去谈了。

1300万的房子,最终砍了40万到1260万。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后一个月签订买卖合同首付500万,3个月后自己名下一套房卖了再给500万,然后双方网签过户,他再贷款2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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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这单置换还是蛮顺利的。没想到想买他房子的男人出幺蛾子了!

一天,男人通知他说,他儿子生意上资金周转不灵,他的钱要给儿子做生意,房子不买了,10万块算他违约赔偿给我同事。

然而,小吴这边已经和卖家签订买卖合同,因为付不了款导致后面违约,需要赔偿总房价的20%,违约金差不多250万!

这一来一去,小吴可能面临的损失的可是240万!差不多是他一辈子打工能赚到的钱了!

那么小吴后面该怎么办呢?小芝分析:

小吴现在有两个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不走司法途径,把自己的房子再次委托中介略降价卖,要求买家一次性付款。这样在房价上损失一点,但是和买房违约的赔偿金比起来也算损失小了。

第二:走司法途径,要求男人增加违约赔偿。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因为之前疏忽,双方约定的10万元的违约赔偿的确是有点过分低,小吴现在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法院酌情增加,但是考虑到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最后结局可能还不如第一条路。

所以,小芝提醒,在出售房屋时,一定要注意合理设定违约金或定金金额,显著过低的违约金或定金会大大增加违约风险,最后遭受损失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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