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以480000的价格,把开了2年的保时捷,卖给一个2手车商。不料,对方付了18万以后,就消失不见了。前几天,有朋友告诉她,在一家车行看到了这辆车,她急忙赶过去才发现,车已经被卖掉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两年前,吴女士贷款54万买了一辆保时捷,今年3月份,她把车子卖给了一位二手车商,对方开价48万,吴女士同意了。

吴女士表示,当时这位二手车商章先生,跟她碰面的时候,问她贷款还清了吗?她回答还有大概18万没有还。

于是,章先生提出一个方案,由他先把这18万还完,然后把车开走,先去解押。剩下的余款过后再打给吴女士。

吴女士觉得对方开出的条件还可以,双方就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协议中注明:二手车商章先生支付的18.3万为定金,剩余尾款为29.6万,不过合同并未注明尾款什么时候付清。

吴女士说,当时对方口头上跟她说的是,尾款一般一周内会付清,所以她就没有要求对方在合同上注明。但就是因为这个疏忽,导致对方一直拖着,既不过户,也不给尾款。

车子已经卖出去快4个月了,30万尾款却一直没有到账,期间,吴女士多次联系过章先生,但对方的态度让她很担心,开始还敷衍几句,后来直接不接她的电话。

之后,吴女士没办法,去报了警。民警调解时,章先生的态度非常好,表示会尽快配合吴女士,把尾款结清。但事后,对方依然没有履行承诺。
而就在前几天,吴女士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说是在另外一家车行,看到了这辆车。吴女士急忙赶过去,发现确实是自己的车,而车子已经被卖给了这家车行。

吴女士很生气,她表示自己的诉求是,让章先生要么结清尾款,要么把车还给她。为了解情况,记者陪同吴女士一起找到这家车行。
车行的徐老板确认,这辆车是5月份,花了47.5万,从章先生那里买过来的。徐老板说,因为以前跟章先生合作过几次,这次就直接把车款打过去,车子就开过来了。

徐老板说,因为车子的相关证件都在,所以他当时也没有问车子的具体来源。早知道这种情况,他肯定不会收这辆车。现在,发生这种事情,他也是受害者。但他保证,在事情没有解决之前,这辆车他不会动。

那么,作为中间方的二手车商章先生,又是什么态度?据了解,章先生没有经营门店,现场记者打了个电话,没想到电话居然接通了。
章先生表示,他已经跟合伙人商量好,下午就可以把尾款打给吴女士。之前是因为经济上出了点问题,所以拖到了现在。经过他再三解释,吴女士表示愿意再相信他一次。

但是几天后,吴女士告诉记者,章先生已经把车还给她,她退还对方前期付的车款。之前交易已经取消,当事各方达成一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件事中,这个二手车商章先生确实不厚道,如果资金周转遇到问题,可以把车还给吴女士。这样既不还钱,也不退车,已经涉嫌诈骗。

提醒大家,买卖二手车时,建议还是要去正规有资质的车行,在合同上也要写清条款,千万不要相信车商的任何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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