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22〕1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疫情风险研判专家组研判,城关区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前期部分低风险区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基础上,城关区24个村(社区)低风险区域的121个小区、单位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持续做好疫情防控、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前期部分低风险区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基础上,自2022年10月4日0时起,城关区24个村(社区)低风险区域的121个小区、单位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详见附件)。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低风险区域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做到恢复不解防、防疫不放松。

二、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激活状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自我管理责任,强化力量支持和科学指导,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对社会面新发阳性病例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以最快速度、最有力的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三、坚持就近就便、不跨社区,倡导非必要不出小区,确需外出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限时错峰外出。

四、在严格报备审批、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优先开放超市、菜店、餐饮店(只外卖、不堂食)、药房、理发店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经营场所。各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核酸、测温扫码、错峰限流、定时消杀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严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五、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公共娱乐休闲场所、旅游景点场所、宗教场所等暂不开放,继续闭环管理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监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各学校复学复课时间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六、居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到指定医院就医。

解封不等于解防,放宽不等于放松,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我们将逐步开放低风险区域的小区、单位。请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健康家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特此公告。

城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