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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上海警方发布通报称:警方查获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2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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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

经查,9月27日,刘某宁(男,39岁)、陈某(女,39岁)夫妇在明知刘某宁有不适症状可能感染新冠病毒情况下,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并委托同事戴某余(男,38岁)和戴的女友潘某安(女,27岁)代做核酸检测。

后刘某宁、陈某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造成疫情传播。

最后的结果是: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刘某宁、陈某刑事立案侦查。对戴某余、潘某安的违法行为,将在2人隔离结束后予以行政处罚。

这对夫妻被刑事立案的主要原因,用几个关键词总结就是,“明知”、“隐瞒”、“逃避”、“公共场所”、“找人代检”等,多个行为造成了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结果。

看了这样的新闻,不由得感慨,难怪疫情一直按不住。

这些明知故犯的害群之马,到底要害多少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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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刑责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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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事情发酵,有人爆料,男的是申万宏源证券的研究所副所长刘晓宁,女的是研究员,夫妻年薪几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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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易新闻

信息采集:卫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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