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重燃干事创业热情,根据公职人员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和受处理处分干部重新使用“四位一体”规范化、常态化案例通报新机制,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现对受处分后知错后勇、表现突出,影响期满后重新使用的三名干部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樊守荣同志受处分影响期满后,被提拔为椰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8年5月,樊守荣同志在担任本号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期间,因在扶贫工作中对公益岗人员管理不善,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受处分后,樊守荣同志能够迅速调整心态,保持积极进取,不计得失的良好精神状态,做到实干苦干,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在其分管的脱贫攻坚、综治维稳等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创新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模式,探索建立“党支部+村办公司+产业基地+贫困户”产业帮扶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对22家村办集体经济进行规范和指导,分步骤高标准完成了19个贫困村整村脱贫退出等。2021年10月,樊守荣同志被提拔为椰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孙乐官同志受处分影响期满后,被提拔为英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7年5月,孙乐官同志在担任提蒙乡党委副书记期间,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受处分后,孙乐官同志能够迅速调整心态,全身心投入工作,在提蒙乡脱贫攻坚、社会综治、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尽职尽责,任职期间,全乡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2021年10月,孙乐官同志被提拔为英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三、郑绩人同志受处分影响期满后,被提拔为黎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7年5月,郑绩人同志在挂职提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期间,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受处分后,郑绩人同志能够端正工作态度,以务实肯干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各项工作中。在提蒙乡工作期间,勇挑重担,接下全乡辖区最大、贫困户最多的远景村委会去驻点,带领全村389户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带领提蒙乡创下连续24个月在全县环境卫生考评第一名的佳绩。2019年5月,调任英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后,大力组织全镇行政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通过环境整治扭转英州镇各村庄“脏乱差”的面貌。荣获2019—2020年度“海南省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6月荣获陵水黎族自治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21年10月,郑绩人同志被提拔为黎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以上三名同志曾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等问题被追责问责,但受处分后,能够深刻反省,汲取教训,将思想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履职尽责,重新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认可,组织对他们作出重新提拔重用、晋升使用的决定。

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才能让干部为事业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南自贸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和重新使用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主动做好受处分干部的跟踪管理教育工作,激励干部丢掉心理包袱,把真诚悔改、表现优异、勇于担当的受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大胆选出来、用起来,让“跌倒”的同志重新“站起来”,释放关心关爱干部、鼓励干部干事担当的强烈信号。受到处理处分的干部也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放下心理包袱,主动作为,自觉反思自厉,用行动表态,拿成绩说话,把“畏于作为”“怠于作为”转变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努力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担当作为,齐心协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陵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清廉陵水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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