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群众出版社,石丽珊著《中国首席大法医——陈世贤》;群众出版社,张泽民著《中国首席大法医陈世贤解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文参考资料封面
本文参考资料封面

1994年11月某期“焦点访谈”节目播出了一件事引发了轩然大波:1994年6月18日,黑龙江省阿木尔林业地区某小学三年级女学生、9岁的董某因为做错数学题而受到任课老师艾某(女)的体罚,艾某用手中的教鞭敲打董某的手几下后又敲了几下董某的头部,导致董某当场倒地抽搐,陷入昏迷。经当地医院检查诊断是大脑出血(脑溢血),因此董某的家长认为是艾某的体罚导致董某的昏迷并多次上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严惩肇事者艾某。事情经当地报刊报道后反响强烈,舆论强烈谴责某小学和教师艾某体罚学生的行为。

“焦点访谈”将此事做成专题片播出后,在全国各地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一时间来信来电如同雪片一般飞来,要求“焦点访谈”持续关注此事,并要求严惩肇事的艾某。此事还惊动了中央领导,批示公安部要认真查办此案,务必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90年代的小学课堂

其实事发后,阿木尔林业地区公安局就立案调查此事,在现场提取了艾某用于敲打董某的教鞭一根,这是一根长39厘米、宽3.5厘米、厚0.5厘米、重50克的扁形小木棍,是一根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教鞭。

请无视上面的“弟子规”,当时的教鞭应该就是这个样子

艾某本人说她敲打的时候根本没有用力,虽然当时确实心里很生气,因为董某的数学卷子上很多不该错的题她全做错了,所以她才用教鞭轻敲了董某几下,作为一个有十年教龄的资深教师,她在教鞭力道的拿捏方面早就已经炉火纯青,又不是下手没轻没重的愣头青,怎么可能把人打出脑溢血呢?

当时课堂上的其他学生也一致作证说:艾老师在敲董某的手和头的时候手臂挥动的幅度都很小,和平时并无两样——当年班上有几个没挨过老师的教鞭的(本厂长小学的时候老师倒是不用教鞭敲脑袋,而是用书本拍脑门)?也没见谁被打出问题啊——

办案的民警曾经试着用这根教鞭用比艾某更大一些的挥动幅度去敲打自己和同事的头,基本没什么感觉,连痛感都没有,更别说能造成什么外伤重创。因此地方公安当时就对艾某体罚董某导致董某晕倒的说法表示怀疑,但在汹汹舆情面前根本无济于事,人们已经先入为主的认定是艾某的教鞭打伤了董某,导致董某的昏迷。

接诊董某的阿木尔林业局医院在6月18日对董某的病历记载如下:病人送来时处于昏迷状态,呼吸略急促,面色苍白;毛发丛生蓬松,外形正常;双瞳孔右大于左,右光反射消失,左反射迟钝;唇发绀……

在阿木尔林业局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董某的情况不见好转,于是家人将其转到条件更好的漠河市人民医院治疗,漠河市人民医院在董某的病历上记载:病人意识不清,中度昏迷。全身皮肤无黄染及出血点,头颅大小形态正常,发黑丛生,头皮无包块。双瞳不等大,光反射消失。左侧肢体肌力1级,肌张力较弱,右下肢巴氏征阳性。头颅CT显示右侧丘脑出血

今日的漠河市人民医院

然而到了9月中旬,董某依然还在昏迷,此时的她已经昏迷了90余天了,心急如焚的家人将董某转到了北京天坛医院,并在天坛医院附近租房以方便照顾,直到9月21日,也就是昏迷了95天后董某才醒来。见年幼的女儿遭了如此大难,都是因为艾老师的那几只教鞭,所以愤懑难平的家长就将此事反映到了央视,随后才有了11月的那一期焦点访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北京天坛医院

事情闹到了这一地步,阿木尔林业地区公安局和黑龙江省公安厅投入精干力量对此案反复进行复查,从病历记录看,董某头部受伤、丘脑出血是事实。但是是不是由艾某的教鞭敲打导致的却不能随便下这个定论。虽然看上去董某倒地是在挨了艾某的教鞭后的事情,看似构成了因果关系,但是轻轻的敲击头部从医学上讲是根本无法造成“头部受伤、丘脑出血”这样的损伤的,除非艾某是个有深厚内力的武林高手。但汹汹舆情让他们无法招架,既然孩子已经被送到了北京,那咱们也去北京,北京可还有一尊大神呢!

于是乎,阿木尔林业地区公安局刑警队王队长,法医室邓法医持黑龙江省公安厅的介绍函,携带本案全部卷宗以及阿木尔林业地区公安局和黑龙江省公安厅两级法医部门的鉴定报告来到北京,请求公安部的技术支援,事情很自然的就交在了公安部法医室主任,主任法医师陈世贤的手上。于是陈世贤决定由他、法医室副主任、主任法医师闵建雄以及主检法医师王坚组成班子共同完成此案的鉴定工作。

陈世贤
闵建雄(戴眼镜者)

其实11月的那期“焦点访谈”节目陈世贤和闵建雄也都看了,当时心里就有个大疑问“大脑出血是因为轻度体罚掌心和脑门引起的吗?”从医学原理上讲似乎不太可能。一般来讲大脑出血在排除外力的情况下常常是由于先天性脑动脉瘤或是血管畸形等原因引起的。但目前有阿木尔地区警方送来的材料并不足以证明或者否认这一点,所以还需要进行活体检验加以佐证。

在仔细研究卷宗,确定了要弄清的问题后,陈世贤、闵建雄和王坚来到天坛医院对董某的病情进行全面的了解。得知从活体检查情况看,董某并不存在头颅外伤,当陈世贤提出要查阅董某在天坛医院的病历时遭到医院方面的拒绝。最终当陈世贤回了一趟公安部,亮出了公安部的介绍信后,天坛医院只好配合,将董某的病历和附带的X光片、CT片交给了陈世贤。

公安部门口站岗的武警

病历上写道:“病人入院时神志模糊;右眼内收及上、下视受限,右瞳孔扩散大约5.5毫米,光反射消失,眼睑下垂;左侧肢体偏瘫,肌力0,张力低,巴氏征阳性。据影像检查报告,显示右丘脑血肿吸收期,梗阻性脑积水;右侧丘脑近中线及第三脑室后区动脉均见团块样异常血管浓染影,后穿丘动脉增粗供血,早期粗大浅静脉引流至上矢状窦,循环时间缩短。印象:右丘脑动静脉畸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脑血管畸形

脑血管畸形属于脑血管先天性的、非肿瘤性的发育异常,因为畸形的血管十分薄弱,因此患这种病的人会因为情绪激动或某种刺激引起血压升高的时候,畸形处血管由于不能承受突然升高的压力而发生破损出血,导致患者出现剧烈头痛、昏迷等症状,如果不及时救治就会导致死亡,或者最终变成植物人。

天坛医院提供的病历清楚地显示董某脑内病变的情况,结合董某出现昏迷前受到老师的体罚,这种体罚可能会导致董某的紧张和恐惧,紧张和恐惧会导致情绪激动,血压升高,导致畸形的血管破损引发脑出血,可以算作是受外界刺激的因素。因此基本可以认定是艾老师的对董某的体罚只是诱发董某脑出血的外界因素,但真正导致董某脑出血的,却是她先天性的脑血管畸形。

不过,此时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需要解决,为什么在阿木尔林业局医院出具的第一次检查病历中会附带着一张X光片?该X光片显示董某的顶枕部软组织肿胀,颅骨无骨折迹象。如果这个问题解释不通,艾老师体罚学生导致董某头部受伤的指控就无法被完全推翻。

于是陈世贤、闵建雄和王坚共同对这张X光片进行反复研究,猛然发现这张X光片的出具日期是案发的12天之前,即1994年6月6日。陈世贤拿着这张X光片去向董某的父母核实,董某父母确认这张X光片确实在摄于6月6日,因为当天董某当天在上学的路上不慎摔倒,头部着地碰了个包出来,送林业局医院检查时拍的这张片子,看颅骨没有异常就放了心。所以这张X光片是董某在本案发生前的旧伤的就医留存,并不是艾老师的教鞭敲打所导致的,和本案没有关系。

在接受鉴定任务一周后,陈世贤以公安部法医室主任的身份出具了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结论为:董某的患有先天性脑血管畸形的病症,长期未被家长发现;这种病极易在某种诱因如紧张、恐惧等情绪变化导致畸形的血管破裂出血,造成生命危险。艾某的体罚是导致董某情绪紧张恐惧的诱发因素,但不是造成董某丘脑出血的直接原因。另艾某事前并不知道董某患有先天性脑血管畸形,不存在故意让董某受伤导致发病的主观故意,故此不适用于《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判定损伤程度。综上所述,董某的右侧丘脑出血系血管畸形破裂所致,体罚、紧张和恐惧为诱发因素。

对于这份鉴定报告,天坛医院方面、董某父母以及阿木尔林区公安局以及黑龙江省公安厅均表示接受,没有异议。据此,艾老师的行为属于一般性过错,所谓“使用暴力体罚导致学生昏迷”纯属子虚乌有。所以,艾老师只受到行政处分,免予刑事责任处罚。

“焦点访谈”栏目组在得知公安部的鉴定结果后,特别发表声明称1994年11月的某期节目关于小学教师体罚学生导致学生昏倒的说法存在片面和不实之处,系栏目组没有事先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片面轻信表象所致,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特此向全国观众道歉,并终止了已经制作好的后续报道节目的播出安排。

至此,一场轩然大波被陈世贤领导的公安部法医团队化解平息。无论是医院方、警方还是当事人双方均对陈世贤团队在鉴定过程中表现出的专业、严谨、科学、敬业的态度表示由衷地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