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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12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精准有效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巩固防控成果,现就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倡导职工、居民(村民)就地过节,尽量避免或减少跨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有高中风险区和本土病例的地市。如确需离宁外出,按照“谁管辖、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外出报备规定,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报备。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动态和防控要求,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组)报备,错峰出行、做好个人防护。返宁后及时向单位、社区(村组)报告,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来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及居民引导告知拟来返宁人员国庆期间留在当地过节,非必要不来宁返宁,防止来返程途中发生意外交叉感染。确需来宁返宁的,提前3天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组)、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交通检疫。各交通检疫点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情况),询查旅居史,落实落地采、落地控、分类管、闭环运、“3+2”等措施。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切实维护客运秩序。依法处置冲卡逃卡行为,确保一人不落,防控到位。

四、严控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限制在国庆假期及前后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提倡线上或视频形式举办。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确需举办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向属地乡镇和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双报备,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场所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机关单位举办的需请示县级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再落实报备手续。

五、定期核酸检测。普通居民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重点人群由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行业类别检测频次要求落实核酸检测次数。进入医疗机构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急救等特殊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两站一场”、交通卡点、景区景点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各类公共聚集场所和经营场所须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社区、村组须持1周核酸阴性证明。

六、重点机构防控。养老、监管、建筑工地等重点机构要加强出入管理,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实行封闭管理。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文体娱乐、景区景点、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限定最大接待量,加强出入管理,做好通风消毒、设置“1米线”、张贴场所码,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情况),异常情况及时报属地疫情防控办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国庆假期后,返岗、返校时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七、强化扫码查验。所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生产经营性服务场所、市场主体,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班线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场所码”全覆盖。必须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做到“经营必贴、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对不履行查验责任的单位和拒不配合查验工作的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然是当前最有效的预防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尚未完成两剂次接种的居民,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已完成两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应当尽快进行加强免疫接种(第三针),确保应接尽接。

九、做好健康监测。请广大居民持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主动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前往定点医院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期间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

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