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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你是否在诊疗过程中遇到过“红包困境”呢?

来源:医脉通

作者:晗寒

本文为医脉通编辑综合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近日,一则“医生收下红包转手充进患者账户”的微博引起了大家的关注,阅读量近3亿。

据“沸点壹刻”报道,9月21日,安徽合肥某儿童医院的郭医生收到了患者家属送来的2000元红包。事后郭医生将2000元钱直接充到患者住院账户并表示,“来医院的每个人都不容易,不能再雪上加霜。”

对此,有网友评论:难得的好医生,这样的事情在医疗行业属实罕见。

图源:微博截图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众眼里的“医生”似乎和“红包”绑定了。不少人认为,医生收红包是普遍现象。

这种想法对医患双方无疑都是极为不利的。

对一部分没有送红包的患者来说,他们十分担心得不到公平的对待和应有的治疗;而部分患者送了红包就默认“一定能治好”,一旦诊疗过程中出现了什么差错,很大可能会认为“收了红包却不好好看病,肯定是钱给少了”,或者“收了红包就得满足我的各种要求。”

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并不少见。

据了解,几乎所有医生对这种行为都避之不及,却又有很大一部分人不知如何是好。比如不少急诊患者送医后,家属下跪、拼命塞红包让医生一定要尽全力抢救。此时如果医生拒绝红包,家属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心。这就把医生推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

不少医生表示,如果遇上非要塞钱的患者,为了安抚患者、缓解患者顾虑,同时避免“红包困境”,会在收红包之后把钱直接充到患者账户。

作为医生,怎么会不尽力治好病人,而故意使坏呢?把所有事情归结于利益纠纷,不管是对诊疗效果或是医患双方的信任度,都会造成极大的伤害。

为什么部分患者认为送红包才能看好病?

许多医生颇为冤枉:平日并没有拿钱,到头来却被扣上了收回扣的帽子。这种看似普遍的认知究竟是怎么来的?

1.早期医疗资源较为匮乏,医生以乡医为主。在当时的情况下,治好病后很多人可能会通过送鸡蛋、糕点等表达感激之情。但后来,这种质朴的感激之情悄然变味,在一部分人的眼里成了“不额外送红包就不能被公正对待”,“不送红包医生就不尽力”。

2.部分媒体对医患矛盾推波助澜,断章取义,为了博取流量主观丑化医生形象,利用信息差导致大众对医生产生了不信任感,造成一定程度的医患对立。

3.医生正规收入较低,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且某些医生的个人行为被上升至整体高度。

有调查显示,通过对部分三甲公立医院进行调研,医生自报2017年、2018年和2020年实际税后年收入的中位值分别为10.08万元、12.00万元和15.00万元,医生期望税后年收入中位值分别为19.60万元、25.00万元和25.00万元,医生对目前收入感到满意的比例分别为16.5%、17.8%和26.9%。

总体来说,近年医生整体薪酬水平上涨趋势不高,与期望薪资存在差距。同时近年来受到疫情影响,医院接诊量及业务收入普遍下降的同时又增加了抗疫支出,再次使工资绩效受到影响。

不可否认的是,在这种条件下,确实有一部分医生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对红包来者不拒。

如某位医生发表评论: “我博士毕业,工资却不如其他专业的本科生,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如果患者主动送红包我会当成是自己的正当收入收下,只要我尽心尽力的给患者治病就好了,不觉得有什么愧疚的。”

诚然作为一个职业,医生群体并不需要被神化,但医生群体极为庞大,截至2021年底,全国医师数量已达到428.7万人。群体基数如此巨大,必然存在个体差异,难免会出现不同想法和做法。而此类医生虽然是少数,但造成的影响极为负面。

例如前不久引起轩然大波的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无疑是给整个医师群体和医患关系造成了抹不去的伤害。

数千元红包,就可能使医生断送前程

早在2012年9月,卫计委就针对“医疗廉洁”发布了《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其中规定,公立医疗机构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也就是《医患拒收红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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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截图

此规定自实行以来,受到不少医生的反对。他们认为,将部分医生收取患者红包的个别现象作为普遍现象来制止,是对大部分医生的侮辱,且极易造成误会。

比如早前,遵义市播州区人民医院儿内科按医事程序签订《医患拒收红包协议书》时,由于医患双方沟通存在误差,患儿家属误认为医师在索要红包,进而演变成了伤医事件。

但《规则》下发以来,仍旧存在“收红包”的现象。目前,国家对收取红包的管控愈发严格,一旦收了红包,可能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在这种严厉打击下,非法收受财物的事件越来越少。

2017年9月,上海市卫健委在发布的《上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中提出: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或者2次以上收受商业贿赂的或者主动索取商业贿赂的,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解聘处理;涉及医师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如商业贿赂价值累计小于5000元,视情节严重给予包括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定资格、扣发绩效工资或暂停6-12个月的执业活动等处罚措施。

2018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其中对“红包金额”要求更加严格:违纪所得金额(价值)3000 元及以上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对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给予吊销其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这也意味着,3000元的红包,就有可能断送了一名医生的前程。

今年以来,反腐力度不减,重庆、广西、河北等多地相继推出清廉医院建设举措。

全国医疗机构面临“地毯式”清查

早在2021年8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到:自2021年至2024年,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并且,《通知》对“红包”内容做了细化,包括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红包”,被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随着通知的下发,全国医疗机构都面临着“地毯式”清查。

2022年6月,国家卫健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把握从严治理内核,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

2022年8月17日,河南省建设清廉医院创建行动动员大会召开,会议中指出,将围绕收红包、吃回扣等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2022年9月15日,安徽省召开了全省医疗服务行业作风建设暨廉洁从业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要求深入推进廉洁从业专项行动。

可以看出,此次对医疗机构的清查力度极大,且极为严肃。

“地毯式”清查下,“无红包”医院现状如何?

由于监管范围不断扩大,整治“红包”颇具成效。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青岛:整治医疗领域“红包”顽疾》一文中提到,青岛市纪委监委将“红包”问题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对医疗机构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并与市卫生健康委建立“红包”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共受理“红包”问题线索7件,处分2人,通报1人。据悉,今年以来,青岛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拒收、上缴退还红包436万元。

而《杭州推进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靶向治理建设清廉医院》一文中提到,此次杭州专项整治中,共通报219人被查,上缴红包及礼品礼金59万余元。

9月26日,福建省卫健委公布了全省创建无“红包”医院现状。

据悉,自2021年4月,福建省卫健委下发《关于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工作的通知》,并将全省范围内18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纳入第一批创建无红包医院行列后,今年6月,福建省再次下发《关于深化“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二批无“红包”医院创建工作。此次“无红包”医院共新增54家。

截至目前,福建省已有243家公立医院挂牌“无红包”,覆盖省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事实上,创建“无红包”医院,福建省并非首例。

早在1995年,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就率先挂牌“无红包”。此后,南通市多家医院,以及云南协和医院、沈阳骨科医院等多地多家医院陆续挂牌“无红包”。

但类似于福建省,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0%无红包,还是全国首次。

业内人士推测,这一政策未来或被全面推广。

最后,你是否在诊疗过程中遇到过这种“红包困境”呢?

综合自:国家卫健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上海市卫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安徽省卫健委等

责编|晗寒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