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在重点市、县及企业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省厅将成立三个督导组对各级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扎实开展“百日清零行动”“回头看”,对未“清零”企业,要责令其作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彻底清零;对发现企业存在已经“清零”的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盯住企业整改闭环。

要加强对停产停业企业的检查指导,对停产期间不安排检维修的企业,要断电、断水、断气;对停产期间安排检维修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将专业的工作交给真正的专业团队、专业人员,坚决防范检维修人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突能力不足导致事故。

要严厉查处生产现场“三违”行为,督促企业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对多次查处又重复出现的“三违”行为,不但要从严查处“三违”人员,还要追究车间、班组等相关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督导检查力度,指导、协调消防、住建、商务、市场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辖区内的商业综合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强消防设施、餐饮场所、儿童游乐场所、电影院等重点部位管控,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措施。

通知要求,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重大隐患仍冒险作业,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安全设备设施长期带病运行,未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整改措施不落实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放心企业要停产停业,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确保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山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