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离石区疫情防控领导组《关于离石区实行临时性静默管理的通告》精神,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等重要民生商品质量保证,价格稳定,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现将维护市场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保供企业(超市、药店)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食品安全法》 《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所有保供企业必须健全重要民生商品内部管理制度,准确如实记录购进、销售商品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情况,为消费者提供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

三、所有保供企业要加强企业经营场所防控工作,要做到勤通风、勤消毒,严禁未扫场所码和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超市、药店;对进店人员严格落实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建立相关记录。保供药店要严格执行药品销售有关规定。

四、所有保供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三)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牟取暴利;

(五)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销售其他不合格的商品和生活用品。

五、请广大市民理性消费,按需购买,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六、对借疫情防控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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