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既定的印象当中,鲁迅先生好似一直都是勇敢而敏锐的。在当时压抑的社会环境下、严苛的生存条件中,鲁迅先生毅然决定弃医从文,将笔墨当作自己最有力的武器,希冀着能唤醒国人沉睡的灵魂。

所以我们清晰记得《呐喊》当中那个禁锢自由的社会,到处散发着吃人的恐怖气息;记得穷困潦倒却坚持读书人身份的孔乙己,最后因为偷书被人活活打断了双腿;也记得三味书屋里,那个在书桌上刻下早字的勤奋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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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人们可能逐渐淡忘鲁迅先生也曾有过一段温情恬淡的童年时光,那时他同大多数孩童一样,有着探寻世界的好奇眼光,显得稚嫩而可爱。《社戏》就是这样一段鲁迅先生少有的,记录儿时故事的文章。

一去不复返的少年时光

社戏讲述的故事其实并没有多复杂,主要是鲁迅先生回忆幼时在赵庄看过的一场戏。开篇首先介绍了鲁迅先生在北京时曾看过两场戏,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好好坐下来欣赏,此后更是与戏无缘。

不过童年时候的一场戏却深深烙印在脑海里,以至于鲁迅先生多年之后回想起来也会发出感叹,他再也没有看过似那夜一般的好戏了。

幼年看戏的地点是在故乡,临近夏天时,鲁迅就在盼望那一场热闹的社戏。可惜好容易盼望的这一天到来时,却因为大人的疏忽导致鲁迅不能前往赵庄,那时他心里流露出的,都是一个孩子应该有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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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小伙伴的帮助下,鲁迅终于同大家一起搭上了前往赵庄的船,这时他心里才终于感觉轻松起来了,沿途豆麦和水草的清香,月色与渔火的辉映,寥寥几句将我们也带回了那一夜的情景。

小孩子们其实并看不太出戏的好坏来,只觉得热闹的才有趣,故而对老生的角色都意见颇大。等到后半场看得乏味时,便将注意力转移到吃喝上面去了,一群人偷偷地摘了乡亲爷爷的罗汉豆,说是请鲁迅这个从城市里来的读书人吃。

那时候的鲁迅先生相比其他孩子来说是特殊的,他是富裕人家的子弟,从小便在大城市里念书知礼,与母亲回家一趟能受到许多人的尊敬。可他毕竟也是个孩子,对死板读书生活很是头疼,清闲的乡野生活于他而言诱惑力极大。

因此我们可以察觉到,鲁迅先生写出这样一篇抒情的散文,并不是真的觉得那夜的社戏强过北京戏台上的千百倍,而是对于那种再也回不去的生活,有着深切的怀恋。

鲁迅先生彼时尚未体会过太多的世事艰难,心中也没有被理想和使命感充斥。他所要烦恼的事情太有限,所以要背负的压力也约等于无。那时淳朴的民风,机智也不乏体贴的小伙伴都是鲁迅先生战斗生涯少见的明亮色彩。

中年时期,这种对于故乡人情的怀念越发醇厚,最终弥漫成挥散不去的乡愁,促成了鲁迅先生下笔的动力。而在这份袅袅乡愁中,鲁迅先生对于当时社会的美好构思也能窥见一斑。

羁旅生涯中的一场故乡梦

据我们对鲁迅先生的研读,他非但不喜欢听戏,甚至对戏曲偏见很重。因为鲁迅先生一直致力于倡导新文化运动,而且写出了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所以他看待中国古代传承下来的文化时,是戴着有色眼镜的。

“我们中国最伟大最永久的艺术是男人扮女人。”这句话很多人都听说过,是鲁迅先生写来嘲讽我国京剧大师梅兰芳先生的。这两位是当时在各自领域内都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人物,但是二人一生结怨颇深,如今看来也是一桩憾事。

鲁迅先生虽然是一代文豪,但在某些方面同样不能免俗。他对国人追捧一个戏子的行为感到非常不解,还在报纸上面进行了辛辣的批判。说梅兰芳先生男扮女装不伦不类、伤风败俗,甚至曾亲自写信痛斥梅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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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徐悲鸿出国带学生参观画展的行为,鲁迅先生一样不齿,觉得他们都是一类人,国难当头还有心思研究风花雪月。事实上,梅兰芳等人并非对国家之难不闻不问,他们也有自己的爱国方式,只不过鲁迅先生的锋芒实在是太盛。

梅兰芳先生在国粹传承与创新方面,功绩很少有人能比肩。他对国画、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服饰学等方面都有深入研究,并且完美融入了自己的艺术体系当中,为后世留下了许多经典的优秀剧目。

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后,梅兰芳先生不再唱戏表演,转而蓄起胡子来表示决心。在这期间曾有日军多次登门邀请,梅兰芳先生为了回避甚至给自己打伤寒针,直到抗日战争胜利后,梅兰芳先生才回归自己热爱的舞台。

鲁迅先生写《社戏》开端两场在北京听的戏,都嫌弃人声嘈杂,只觉得振聋发聩,完全体会不到任何好处。这也是一种当时人的讽刺,对戏曲的厌恶。

可是没想到一旦离开故乡漂泊,那夜社戏中的氛围竟然要用一生去回忆了,就连最不屑一顾的戏文,也觉得是此生难得的好看。由此更可见,乡愁是一种镌刻在中国人骨血当中的情怀了。

中国人常说安土重迁,落叶归根,少小离家几十载乡音也不会改变。因为在传统的思想里,故乡是能够带给我们心灵安定的所在,承载了每个人孩童时期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时光。

如鲁迅先生一般,小孩子总是有人宠爱呵护,见他因为看不了戏郁郁寡欢,便想办法从中周旋,让他开心。与成年后外界的腥风血雨相比,这里才是鲁迅先生理想当中的生活模式。

都市人眼中理想的生存地点

《社戏》当中的三场戏发生在两个地点,城市与乡村。三场戏对鲁迅先生来说都无甚意思,区别就在于他看戏时的心绪有天壤之别。

在北京看的第一场戏,鲁迅先生是兴致勃勃去的,戏台前挤满了人,环境聒噪又杂乱,大声喊话也听不清楚。他好不容易寻到一个位置,却是其他人替人占据的,面对鲁迅的询问,只是冷漠地拒绝。

侧面的座位狭窄简陋,使鲁迅联想到了拷问人的刑具,因此坐也不敢坐过去,甚至最终“毛骨悚然”地走了出去,连朋友的询问声音也下意识的屏蔽掉了,回想时候觉得是自己不适合戏台下的生活。

第二次的北京看戏似乎下了很大决心,因为这一次表演的人来头很大,不能不去一听。去了果然发现人声鼎沸,座无虚席,自己只能在远处站着观望。因为对戏曲不熟,问了旁边一位 “胖绅士”台上的人是谁,结果还因此受到轻蔑。

名角端足了架子,怎么等也不肯出现。一直到过了晌午,鲁迅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不适合继续站在这里浪费时间,于是机械性的转身,穿过厚厚的人墙,艰难挤了出去,随后决定此生都不会再与戏台有瓜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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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看戏中,鲁迅都被人簇拥着,但是和周遭的心情却完全不一致。人群里更显孤独,热闹当中反倒生出一股悲切的意味来,以至于他恐惧般地逃离了这里。

再来看乡村里的这一场社戏,鲁迅先生用了少有的温情笔调来描写这一夜。赵庄一带优美迷人的景色,淳朴善良的乡民,热心帮忙的一群“小鬼”,每个人身上的色彩都是明快而活泼的。

外祖母和母亲行事以“我”的开心为首要,即使担心夜里一群孩子航船的行为不安全,但对上“我”渴望的眼神时,也只能纵容这一回了。

夜里回家时,孩子们路过六一公公种的罗汉豆,偷采了很多果实。第二天六一公公发现了他们的行径时,也没有真切责备,反倒又给鲁迅家里送了一碗,说这是待客应有的礼数。

而双喜等人捉到的虾,“照例”都是归我先吃,因为我是一个会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文化人。虽然大户人家的出身显得与他们格格不入了些,但完全不会受到排斥,这样温暖和谐的环境才是鲁迅先生眼中最适宜生存的地点。

结语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现代人也会常拿这句话来表达心情,想要逃避城市的压力,回归淳朴的山水之间。但真实的乡村生活未必有鲁迅构思得如此美好,更多的是那一层回不去的时光滤镜。由于回忆越美好,所以现实才越发不堪。

因为不能回归故里,儿时看社戏的那一夜记录下来,更像是一个成年人的精神返乡。

歌颂乡野人情的字里行间,都是对当前生活的厌倦不满。透过文章的背后,仿佛能够看到鲁迅先生那双布满了乡愁的忧郁眼睛。《社戏》里面传承下来的这种思乡情怀,无论历时多久都能激起国人内心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