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15日,河南省民权县一男子在黄河故道防护林道中发现了一堆黑乎乎的东西。男子走近一看,却被眼前的东西吓出了一身冷汗,只见地上赫然是几具被肢解后烧焦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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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慌忙跑到附近的派出所报警,一桩轰动河南的杀人焚尸案慢慢浮出水面。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赶赴现场,对死者尸体进行了调查。虽然当时没有DNA比对技术,但警方还是锁定了死者的身份。

从尸体骨骼大小来看,死者是一名3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身高在1.7米左右。现场除了一些衣物之外,还有一个装电视的纸箱碎片和一个打火机。打火机上印有“某某酒店”的字样。

通过当地电视台,警方将死者的信息对外发布,很快就收到了群众的来电。家住商丘市的常氏兄弟表示,他们的弟弟常三不久前失踪,和死者的身高年龄以及体态非常相似。警方进行比对后初步确定,死者就是常三。

据警方调查发现,常三在死前曾和一名杨姓女子关系密切,而这个杨女士家正好有一台新买的电视机。比对后发现,这台电视机的牌子,和案发现场电视机纸箱的牌子一模一样,因此警方怀疑,杨女士和常三的死有密切关系。

在将杨女士抓捕归案后,又经过了两天两夜的审讯,她终于交代了自己杀害常三的事实,除她之外,还有杨女士的弟弟杨安,两人一起联手实施了犯罪。可问题是,杨女士为什么要杀人?

杨女士名叫杨玲(化名),是当地某音乐学校的钢琴老师。在上个世纪末,能够成为一名钢琴老师,无疑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可为什么杨玲放着打好未来不要,偏偏要走上杀人的道路?

杨玲出生于河南省兰考县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家庭,从小音乐天赋过人的她,毕业后考入了一所音乐中专。虽然只是中专,可在当时也让家里人高兴了好一整子。只不过音乐中专的学费对于杨玲而言,却是一个天文数字。

两年学费25000元,在当时可谓是一笔巨款。父母为了完成女儿的梦想,东拼西凑攒够了这笔钱。当杨玲从父母手中接过两万多元的学费时,她就下定决心好好学习,将来毕业后努力赚钱,回报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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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实却给了杨玲一记当头棒喝,毕业后的她虽然当了一名钢琴老师,可一个月的工资只有300多块,连赚够学费都需要十多年,更何况改善家里的环境。在内心极其不平衡的情况下,杨玲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她听从其他同事的安排,开始穿梭在灯红酒绿的歌舞厅,给那些老板大款当陪酒小姐。一个靠手艺吃饭的老师,最终却沦落为失足女,要靠自己的皮肉养活自己。这对杨玲而言是可悲的,但生活却并没有就此放过她。

1999年的一天,杨玲收到学生家长的邀请,让她去学生家里做客。杨玲来到学生家中后却发现,学生的父亲竟然是他曾经的客人。结果不出意外,杨玲被当场认出是小姐,对方一气之下还拨通了报警电话。

就这样,杨玲从一个受人敬仰的音乐老师,变成了派出所里接受审讯的女犯人。好在杨玲托朋友把自己捞了出来,事后杨玲为了表达感谢之情,主动邀请给她帮忙的治安联络员吃饭,这个联络员就是死者常三。

常三虽然表面上是治安联络员,实际上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混混。在认识杨玲后,常三很快就被杨玲的美貌所俘获,他忘记了家里的妻子女儿,一心一意想把杨玲弄到手。为此常三不惜威逼利诱杨玲,想要独自一人霸占整个美丽的女老师。

直到1999年`11月13日,常三三更半夜给杨玲打了传呼,要见杨玲。遭到杨玲拒绝后,常三以杨玲当小姐一事威胁对方,称如果杨玲不愿意当自己的小老婆,就把这件事告诉杨玲的父母。

长期饱受常三威胁的杨玲,内心闪过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与其一直这样受到威胁,不如干掉常三一了百了。想到这,杨玲爽快答应了常三的要求,让常三来自己家里过夜。

常三来到杨玲家中后,杨玲在水杯里放入两颗安眠药,喂常三喝下后,趁对方陷入昏睡状态,用菜刀将其杀害。刚好第二天早上弟弟杨安来看姐姐,发现了常三的尸体。杨安劝说姐姐去投案自首,可杨玲不愿意。

无奈之下,杨安只能答应帮姐姐一起处理尸体。二人将常三分尸后装入电视机纸箱,开车运到郊外焚烧。原本杨玲以为这件事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她的犯罪过程漏洞百出,最终难逃警方的法眼。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杨玲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在杀人后为了掩盖罪行还进行了分尸,情节严重手段残忍,因此法院最终决定判处杨玲死刑。至于杨玲的弟弟杨安,虽然参与其中,但并不构成杀人罪,法院以侮辱尸体罪对其进行处罚。

回顾杨玲的一生,原本拥有一个非常光明的未来,如果她能够耐住寂寞,在老师的岗位上稳扎稳打,或许就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可惜杨玲按捺不住内心对金钱的欲望,迷失在了金钱和虚荣之中,最终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