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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就是现实的,现实的就是理性的”(更流行但问题重重的翻译是“存在即合理”)指的是什么?

“理性的,就是现实的;现实的,就是理性的”(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是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的名言。

一如其它典型的黑格尔味道的晦涩表述,这句话确切意思为何,论者莫衷一是。

在日常生活中,这句话的表述更是难免沦为对现状的辩护:“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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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确切解读这句名言,就不妨先从几种著名的解读入手,看看它们提供了怎样的奠基性前提。

首先,是作为谢林学生的恩格斯。在他看来,哲学史是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之间的对立;人类知识的皇冠是哲学与科学的斗争。而唯物主义最终会战胜唯心主义,人类知识的最终源泉也要从哲学过渡到科学。在这一解读下,黑格尔是普鲁士封建帝国的辩护士,这句名言也就难免被臧否为对于普鲁士专制的辩护和确认。

简单的必然是清晰的,因而是最容易被接受的;但它同时也是粗暴的——作为每年在法国大革命纪念日要与学生痛饮一杯的黑格尔为什么会对“当局”垂青有加呢?

于是,这一结论的现代变体在洛苏尔多的笔下转变为对黑格尔的“曲折”辩护——囿于时局,也即日益严酷的审查制度,黑格尔不得不在《法哲学原理》的前言中对自己的真实观点有所保留和掩饰,从而更安全地使自己思想能够出版。这一点也在有关《法哲学原理》的版本学考据中得到证实,从学者整理的黑格尔课堂讲义来了看,与正式出版的版本不同,黑格尔在课堂上完全没有提及对于普鲁士当局的辩护。

由此就提醒我们应当去深入分析黑格尔这句名言的确切含义,而非仅从外部的、历时偶然情境的角度对之加以解读。这一进路比较有代表性的是A. Peperzak在Philosophy and Politics中的分析。他指出,这一名言不过是表示了如下结论:

黑格尔认为现存的事物既有理性的部分,也蕴含着非理性部分;其中理性部分才是本质,是永恒的现实;而非理性部分则是假象与短暂的。

这一解读的潜台词为,如果只有理性部分的才是本质,才能够为真,那么一切假象终究会成为过眼烟云,亦即被理性的力量克服,进而发生转变。换言之,黑格尔这句貌似为“当局”辩护的断言中潜藏着革命的动力与可能性——作为不现实和非理性的假象最终会过渡到成为真实的理性的真。

不过这种解读虽然翻转了恩格斯以降对于黑格尔的解读,但我们依旧不明白,理性/合理与现实在黑格尔的理论中具体含义为何、处于何种位置,以及黑格尔为什么要关心现实?

这就需要深入文本看黑格尔到底在说什么。

这句名言出自《法哲学原理》前言中第13自然段末尾。整个《前言》所讨论的是黑格尔核心的哲学关切——理性及理性实现自身的过程。当然,有关于黑格尔撰写“前言”的目的有着非常繁多的讨论,但无疑理性在众多目的中至关重要。由此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理性,黑格尔为什么要提及理性,理性与现实的关系是什么。

首先,我们来看“理性”

“理性”(Vernunft)在黑格尔理论中是人类智识能力的总括与最高阶段,是对于感知觉、知性的扬弃。重视理性,是因为黑格尔明确反对康德将人类知识立基于知性之上,也即建立在一种“涵摄”或判断的过程中。在康德看来,“我们能知道什么”、“我们该怎么做”都是知性运作的空间,理性试图认识我们所无法认识的东西,就会引发二律背反。

然而黑格尔认为理性而非知性是人类认识事物的基本能力。这就意味着停留在知性阶段的,对于物自体/现象界的二分并不足以揭示事物的本质——真正的知识或绝对的知识必然是主体与客体的同一,也即主体在他物中认识其自身,主客体之间及存在差异同时又处于同一;对于这一关系的认识只能由理性完成。

这就将我们的讨论引入到第二,理性与现实的关系是什么。

理性是主体的一种能力,它不止是被动的作为感知而存在,而是参与主体建构活动的积极主动的能力。何为建构?在黑格尔看来,当我们对于客体事物加以认知时,我们的理性嵌入(penetrate)客体对象之中,将之转化入我们的思维/意识经验之中,也即对认识对象的客观性加以否定。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获得对于该事物的认知,但这是在理性的运作下完成的认识,理性参与了形塑我们认识对象的过程。由此,原本截然二分的主客体对立发生了松动,这一对立在理性的运作过程中显得不是那么“绝对”和“牢不可破”,而是我们对于一个事物两个角度的表述。

所谓一个事物,即是我们的理性或者说自我意识——之所以是自我意识而非意识,是因为意识意味着一种感觉确定性或知性,是沉埋于客体事物之中的,我们只是达到了对于客体事物的理解而无法认识到客体事物与我们自身的关联;而自我意识是更高层级的意识,是从客体事物之中返回到自身之中的意识,通过否定事物的客观性而回归自身,而通过对自身主观性的否定而从意识领域进入到现象界。而两个角度则意味着以主体为区分,与其表面对立的现象界(人与人的关系乃至自然界)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它是客观的意味着一切现象确实独立于主体而存在;它是主观的意味着这些现象终究以主体自我意识为其产生、变化的最终根据。而对于自我意识而言,它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它是主观的,是因为它内在于主体的意识领域,位于意识经验而非现象界之中;它是客观的,是因为作为主体之外的现象的产生、变化之根据,它们必然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得以客观化、形塑自身与世界。

而当我们意识到主客体、主体意识与客观世界的这一同一关系时,也意味着自在与自为的同一。至此,也就不难理解理性与现实为什么在黑格尔笔下具有同一关系,两者完全是同一个事物的不同方面——现实是理性的客观化,而理性则是尚未完全发展的现实。

阐明这一基本立场,我们对此名言尚有两点结论可以引申:

其一,当黑格尔提出理性与现实同一时,他的目光是backwards而非forward的。他并没有提出一个确定的目标(比如某种理念一定要实现),作为历史进程的最终目的地;而当我们达到这一目标后,历史就会终结。

与此相反,他认为只有当事物充分发展、理性经过客观化而充分展开后,我们在某一个时点反思这之前的历史进程,我们会看到某个理念主导着历史的演变、发展,该理念在历史进程亦即每一个个体的行动中实现着自身。

因此,黑格尔不是在提出一个基督耶稣末世学说,他想要表明的是每一个人都无法外在于历史,他是历史的一环节,因而我们只有理解和解释而非规定、预测这个世界。

当然,此处还需注意的是,黑格尔没有认为历史潮流浩浩荡荡,个人被淹没其中——恰恰相反,当我们意识到自在与自为一体时,个人的每一个行为是历史的展开,同时也是其自我的发展与表达;这一发展与表达(也即个体的品格、行为等等特征)具体化了抽象的、纯粹的自我。因此黑格尔的历史依旧人的历史而非超越于个人之上的抽象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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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当黑格尔认为理性与现实同一时,他想要表达的是理性必然在我们当下所处的世界与环境中展开并进一步得以实现。并不存在超越于我们当下所处世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等待我们去建构和居住,也不存在超越于当下世界的理念引导我们去对之加以实现进而创造某个“目的王国”。

相反,黑格尔主张理念与现实的相伴性,我们所处的世界本身展现了其内在的秩序与发展。这是否意味着黑格尔对于现状的辩护和维持?如果我们接受了黑格尔理性与现实同一背后隐含的历史观,我们不会这么认为。为理念通过个体行动而得以具体化、得以实现,是一个永恒的不停歇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现实在发生着改变,也即理念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实现方式与样态类型。这些样态类型中每一种都有其理性的内核,但很难讲哪一种是最优的或最佳的,进而以此拒绝任何进一步的理念具体化。

在此我们或许会认为黑格尔走向了相对主义,但一定请注意黑格尔对于历史主义的批判。后者在黑格尔看来完全陷入了为每一个历史时刻的偶然制度与特定观点加以辩护的泥淖,因为历史主义总以特定的历史情境与社会条件展开分析。

在这里黑格尔的观点在于,理念的实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他们与理念,也即这个理性的内核本身,有着远近不一的关系——从对“自由”这一理念的考察来看,当然选举制度好过禅让制、开明专制好过独裁、男女平等好过性别歧视,因为前者总是更为理性的,更接近理念本身。

同时,根据黑格尔的观点来看,无论是禅让制、独裁还是性别歧视,其中都具有“理性”的成分,也即具有“自由”这个理性内核的部分内容,这就使得我们从自由角度可以把握它们,进而从今时今日向后回溯可以发现,人类的政治制度史相当程度上是“自由”这个理念实现的进程。

在这个意义上,“理性的,就是现实的;现实的,就是理性的”不再是一种封建保守的断言,也是不迫于当局压力的说辞,更不是一种隐含着改变当下情境的宣言。它毋宁是黑格尔对于历史、对于人类认识活动的精炼概括与总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