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曝清华一女生诬陷学弟性骚扰 ”的报道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有位清华女大学生指认学弟性骚扰,当真相揭开后,其学姐态度令人吃惊。下面就和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看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事发经过:

2020年11月17日,清华大学食堂内,美院某大二女生突感臀部有东西掠过,转身一看正好有位憨憨的男生背着书包,该女生二话不说就是让男生道歉,男生一头雾水不知发生了什么,女生接着强行要来了男生的校园卡查看个人信息,之后在朋友圈、校园树洞等平台公开了该男生姓名、样貌等信息,宣称自己被其性骚扰,称呼该男生为“小东西”,直言要让他社会性死亡。

2020.11.18,调阅监控视频得知学弟无辜,腚姐称“互相道歉”、“此事了结”,“希望大家都要注意”而且道歉声明是通过辅导员表达!

清华大学是中国最高学府。可以说,能够进入这所大学的人都是精英,这所学校的学生有很高的学习能力和素质。然而,这样的事情发生了。这位学姐的做法实在让人觉得很不妥。

在没搞清楚事情的经过情况下,就在网上大肆传播学弟的真实信息,并称学弟摸了自己的屁股。事后在网上的声明,内容主要就是确实没摸,“各位以后也要注意安全”,抱歉是因为“耽误了大家的精力”,并说“即使是误会,像这样查证澄清也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如果没有监控,或者监控没有拍到全部过程,这个学弟基本已社会性死亡。

以上案例,学姐在没有弄清楚事情的真实情况下,就在网上曝光了这位学弟的真实信息,并肯定了学弟摸了自己屁股的事实,事后才发现是误会,但这对这位学弟的名誉已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下面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谈谈“损害他人名誉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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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他人名誉怎么处罚?

1、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被侵权人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侵犯公民的名誉权的赔偿。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90条的规定,受害人当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以下保护措施: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目前来说,我国法律对此类民事侵权案件处罚较轻,如果侵害程度不是很严重,普遍是赔礼道歉,如果影响较大,一般就是登报致歉。基本上没有经济方面补偿,除非能证明有经济损失。不构成罪的,可以民事侵权起诉侵权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果造成财产人身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对精神造成一定损害的,可以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