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意思是叫大家不要轻信传闻,只有亲眼看到才是事实。

过去,大家或许对这句话深信不疑;但今时今日,谁都不敢打包票:你见到的就一定就是事实,或者事实的全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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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5日下午5:00,临近下班高峰期,在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一名穿着白色短袖T恤衫的男子被一名戴着口罩的黑衣男子抢走了手上的背包。

随后,这名男子拨打110报警,声称:被人抢走了一个背包,里面有十几万现金。

荔湾区茶滘派出所接警后,副所长马鹏飞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展开调查。

据了解,这名报警的白衣男子叫陈某泉,在一家位于白云区金沙洲“若比邻”连锁超市做店长。

“若比邻”是保利旗下社区商业连锁品牌,由保利商业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专业管理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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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案发前,陈某泉刚刚从超市提取了14万多的收银款,准备送存银行。

这14万是超市一周的营业款收的现金,按照公司规定,一周送存银行一次。

这个很重要的工作由店长亲自执行!

嫌疑人对陈某泉的工作规律和存钱线路了如指掌,因此警方怀疑是他身边的人作案。

经过了解,超市有一名新员工和他比较熟,民警却找不到此人。

这名叫“汤某文”的员工失联了!

监控画面

案发当日,陈某泉前脚离开超市,汤某文后脚就不见了人影,他会不会就是那个抢走背包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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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泉是店长,平时也负责部分招聘工作,汤某文就是被他招进来的。

由于两人都抽烟,经常你给我一根,我也给你一根,关系特别好。

民警推测超市店员汤某文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一来他熟悉陈某泉的工作规律;二来他在陈某泉离开超市后随即消失了,有作案时间,案发后又处于失联状态。

如果不是”身有屎”(粤语“心中有鬼”的意思),怎么会突然消失呢?

民警问陈某泉:会不会是汤某文干的?

陈某泉拍着胸口说:那个戴口罩穿黑色上衣的人根本不可能是汤某文!我和他很熟,如果真是他抢的话,我怎么可能不认得他呢?

民警进一步了解超市其他人员的信息,很快就发现了一个异常情况。

这家超市位于金沙洲的一个小区内,附近明明就有一间中国银行的网点,但陈某权去存钱的银行却在浣花路。

为什么他不就近存钱?而是要背着14万多的收银款,从金沙洲坐车到十几公里外的芳村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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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画面

为了解开这一疑问,民警调取了案发路段的监控视频反复回看,发现一些不合情理之处。

监控视频显示:16:58:10,陈某泉戴着耳机,右手提着黑色双肩背包进入画面,视线一直望向左侧。

监控画面

16:58:14,嫌疑人从机动车道跑到陈某泉的右侧,一把抓起背包后就逃走了。

陈某泉迟疑了几秒才转身去追,整个过程没有喊”抢劫”,也没有大喊大叫。非常反常。

民警特地去询问了周边的档主,他们都说当时没听到有人叫喊。

监控画面

更加反常的是,陈某权在跑了几十米后就停下了脚步,放弃了追赶。

按常理来说,除非突发疾病才会停止追赶。

而他,首先没有跑得那么快;第二,只是跑了几十米就停下来去上厕所了。

陈某泉身上的疑点越来越大,民警不断地追问;他也越来越焦虑,说话吞吞吐吐,前言不搭后语的。

这就奇怪了!如果他是嫌疑人,为什么还要报警呢?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在询问期间,陈某泉一开始比较平静;当民警一一落实细节的时候,他开始慌了。

到了凌晨1点,陈某泉的情绪临近崩溃;民警趁热打铁,把他关到拘留室问话。

这时,他主动问了一句:如果我说出来,你们是不是可以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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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画面

26号凌晨4:29,案发不到12个小时,陈某泉向民警交代:这起抢劫案,他是幕后主使;抢他背包的人正是店员汤某文!他们一起合谋侵吞超市的14万多的收银款,于是就上演了这么一出苦肉计。

他们当时在策划的时候也预计到不好的后果,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去搏一下,万一不会被抓到呢?

对于陈某泉报假案,马鹏飞起初感到很气愤;但后来又觉得他很傻很天真,做了一件根本就很不合常理、经不起推敲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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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5:00,在陈某泉的配合下,民警在黄沙地铁站将同案人汤某文抓捕归案。

后来,有人问汤某文:店长把你供了出来,你恨他吗?

他说:不会呀,我恨自己,恨自己当时为什么不果断地拒绝,就是一时冲动和糊涂,犯了这种愚蠢的错误。

案发不到24小时,这起“抢劫案”成功告破!

两名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从报案的受害人变成了嫌疑人,剧情180度大转弯。

陈某泉费尽心思策划的“大劫案”,最终在警方的调查下不攻自破。看来他还是高估了自己,小看了民警的破案能力。

那么,身为超市店长的陈某泉为什么会伙同下属打自家超市的主意呢?

这起犯罪源于一句玩笑!

有一天,两人一起上晚班,陈某泉见汤某文比较疲劳,就问:昨天是不是去做贼了?

汤某文开玩笑地回答说:是啊!

陈某泉回了一句:你真的做贼就好了。

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借着这个话题,陈某泉顺势拉拢汤某文入伙。

他说他有公司的钥匙,还有保险箱密码,想搞些钱花。

陈某泉试图开锁

最初的方案并不是抢劫而是盗窃。

7月25号凌晨时分,两人开摩托车来到超市门口,陈某泉拿出事先偷配的钥匙开锁,而汤某文负责望风。

或许是过度紧张,陈某泉手忙脚乱,迟迟不能打开门锁。

就在此时,小区的一名保安过来巡逻,将两个人吓得半死,慌忙逃窜。

虽然盗窃失败,但二人始终惦记着超市的钱。

到了下午,陈某泉利用职务之便,从公司保险柜取出14万多的收银款,假装去银行存钱。

之后,他将其中的10多万放到家里据为己有;然后将剩下的4万多放进背包里,以“抢劫”的方式分给阿文,作为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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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泉是广州本地人,中专毕业后就在超市工作,有十几年的管理经验,月薪6000多元。因为工作出色,公司正准备给他升职加薪。

而同案人汤某文,则是大学应届毕业生。公司是原本计划将他纳入后备人才培养,平时就吩咐店长陈某泉好好栽培。

既然公司给他们俩提供了这么好的发展前景,为什么他们没有好好珍惜,反而要铤而走险呢、侵占公司的钱财呢?

资料图

陈某泉表示:公司曾经答应给他升职加薪,但是一直都没有兑现承诺;加上在担任店长期间工作劳累、压力大。他还为公司垫付了不少费用,但没有得到报销。久而久之,就对公司产生了怨恨。

他说:对公司的不满我也不想再提,只能说可能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的文化和制度不同。有一些事情处理起来的话,可能在时间上会拖得比较久一点。

此外,因为家境不好,陈某泉直到34岁才结婚,娶了一个比他小10岁的老婆。

刚刚结婚的他摆酒花了不少钱,小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也要花钱,经济上的窘迫令他倍感压力。

纠结了几个月,魔鬼还是战胜了理智,最终选择了铤而走险!

至于汤某文,他表示:自己刚刚踏入社会是个新人,店长陈某泉非常关照他,教会他很多事情;自己也把他当成了大哥。当大哥提出要拉他入伙时,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11月22日上午9点,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比起刚刚出事的时候,两人的脸上多了几分沧桑。

公诉人认为:两人的行为虽然不构成抢劫罪,但已涉嫌职务侵占罪。

两被告对于公诉人的指控没有异议,表示认罪;对公司也深表歉意。

综合各方面意见和证据,法官认为:两人的行为都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念在两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陈某泉与汤某文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审判结束后,他们当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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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本案,用时下年轻人的流行语形容,就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两人原本有着大好前途,因为一时贪念企图以报假警的形式侵占公司财产,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被警方查个水落石出。

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千万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