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莞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廉洁东莞”9月28日消息,日前,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四级高级法官、审判员尹河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尹河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以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持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执行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尹河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尹河清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尹河清简历

尹河清,男,汉族,1978年5月出生,东莞常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副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审判员。

据“廉洁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