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外网9月28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27日发布新闻公报表示,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9月27日下午在葵青及深水埗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两名男子,被捕人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和十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警方调查显示,两名被捕人分别涉嫌多次在社交平台发布可能引起或加深香港恶感及敌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动意图帖文。

此外,警方根据法庭手令,搜查他们的住所,并检获曾用作发布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工具。两名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提醒,“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已可被判处监禁两年,切勿以身试法。(海外网 杨佳)

编辑 邓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