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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编辑:美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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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0%“无红包”!带金销售迎“毁灭性”打击……

全面创建无“红包”医院

取得突破性进展

9月26日,由福建省委宣传部举办的“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于福州召开。在上午的省卫健委专场上,福建省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杨闽红,公布了全省创建无“红包”医院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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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闽红表示,十年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在落实福建省纪委的“点题整治”任务中,全面创建无“红包”医院,100%覆盖省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今年6月,福建省曾下发《关于深化“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第二批无“红包”医院创建工作。

在去年福建省第一批189家公立医院基础上,今年又新增了54家。

也就是说,目前福建省已有243家公立医院挂牌“无红包”,覆盖省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文末附名单)。

“商业提成、企业回扣”

全部纳入严查范围

此前,福建省在通知中要求,无“红包”医院要100%开展住院患者回访。加大“红包”线索收集,严肃案件查处通报,形成行业内“医务人员不想收、不敢收‘红包’、回扣”的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同时,在不收受患方“红包”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不接受商业提成、不参与欺诈骗保、不实施过度诊疗、不违规接受捐赠、不泄露患者隐私、不牟利转介患者、不破坏就医公平、不收受企业回扣,纳入无“红包”医院创建提升内容。

有业内人士称,医院的日常经营过程中,虽然医生没有最终决定权,但还是能在在某一定程度上影响这个决策项目。

对此,《通知》明确,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红包”退回机制,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

针对可能存在商业提成、企业回扣、破坏就医公平的医学检查检验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经查实收受“红包”、回扣的案件一律进行系统内通报;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或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很明显,监管的范围正在不断扩大。

而除福建全省的公立医院外,云南协和医院、泰兴市人民医院、沈阳骨科医院……多地数家医院也已经纷纷挂牌“无红包”。未来,这一政策的实施或将进一步扩张至全国。

国家出手,彻底终结“带金销售”

与此同时,国家卫健委此前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也明确要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自2021年至2024年,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

这意味着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将在接下来的两年中迎来一场“地毯式”彻查。

而在国家定调之下,全国各省治理政策也纷纷明确。

9月15日,安徽省召开了医疗服务行业作风建设暨廉洁从业专项行动推进会,要求深入推进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坚决肃清不正之风。

8月17日,河南省启动清廉医院创建行动,省纪委监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将集中整治收红包、吃回扣等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今年6月,青海省启动为期8个月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在此之前,广西自治区还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

另一方面,针对医药(耗材)代表的监管也在今年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根据医保局等九部委此前联合发布的医疗领域纠风文件来看,今年年底前,所有医药代表必须完成备案工作,否则将无法再医疗机构中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通知称,将从即日起至12月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专项整治活动,严查医药代表。

显然,这场医械购销背后的不正当交易网,正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而逐渐瓦解,“带金销售”也将迎来毁灭性的打击。

福建省无“红包”医院名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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