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并敬爱老人,是我国从古至今仍在延续的优良品德。社会能够有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离不开老一辈的辛勤付出,在科技并不完善的年代,是他们用自己的双脚,一步步走下了令后人敬畏的印记。

青少年固然是未来的希望,但老人也曾拥有着辉煌的荣耀,所以在他功成身退之时,自然也就会赢得众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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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16年9月在河南郑州发生的这起轰动一时的民事纠纷案,显然颠覆了众人对老人的认知,一老人连抽不让座小伙4个巴掌后猝死,其家属还要求索赔50万元。

这起民事纠纷一经传开,便引起了众人的广泛热议,甚至发出“到底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等诸多感叹。那么这起老人猝死案,法院最终又是判了多少了呢?

案例分享

公交车上随处可见“请给老弱病残让座”的贴心标语,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让座似乎并不是一种美德的体现,而是年轻人所必须的义务了。

赵某是河南郑州一名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没有课的时候就会到服务餐饮行业做兼职,2016年9月,赵某跟往常一样兼职之后乘坐公交车准备会学校,但因为过于劳累,即便公交车摇晃不定,但赵某还是沉沉睡了过去。

正当赵某渐入睡眠之际,彼时一个老人上了这辆公交车,在刷了公交卡之后,老人环顾四周,直接忽视了公交车后两排空闲的位置,并朝着正在熟睡中的赵某方向走去。

一开始,老人还只是直接让赵某离开,并用一些尊老爱幼的言语企图让赵某感到羞耻,但熟睡中的赵某根本就没有听到老人说话的声音。而看到对自己的要求没有任何反应,并未让座给自己的时候,老人渐渐开始有了脾气。

先是对赵某进行一番言语羞辱,随后在没有得到任何反馈的时候,愈发暴躁的老人便准备将赵某拉扯开。猝不及防过激的行为,让赵某直接瞬间清醒,仅仅只是朦胧了片刻之后,赵某便从老人的辱骂以及推拉下,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如果是平常的话,赵某自然会主动让座给有需要的人,可看着老人这般怒气冲冲且身子骨硬朗的模样,根本就轮不到自己来让座,更何况公交车的后面也有空闲的位置。当然更让赵某心不甘情不愿的是,对方如此喋喋不休,更是让这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存在了叛逆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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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知道,彼时的老人却仅仅只是因为对方没有让座,感到自尊心受挫的他,为了能够找回面子,竟然直接朝着赵某扇了一个极为响亮的耳光。也就在众人震惊,并且连赵某都未反应过来的时候,老人又连抽不让座小伙4个巴掌。

彼时即便是旁人也看不下去,正当他们想要向前阻拦的时候,意外就在此刻发生,只见老人突然间面色发紫,倒地抽搐之后呼吸声更是十分急促。纵然在场人混乱一片并拨打了120,可当医护人员赶到之时,老人已经猝死。

针对于老人意外身亡的结果,亲人自然不愿接受,可他们却将所有的过错都怪罪到赵某的身上,如果不是赵某执意不让座,也不会导致猝死的结果,心有不甘的家属直接将赵某告上了法庭,并要求索赔50万。法院最后判了多少呢?

以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让座从来都不是每个人应该履行的义务,只不过是作为传统美德在社会上进行传承与发扬而已。从这一点上来看,赵某本人对是否让座行为有自己决定的权利,旁人不得进行强加干涉。

并且在老人猝死的这个事件当中,无论是在面对老人的辱骂还是连抽4个巴掌,赵某都没有存在任何言行的反抗,而是选择了无视老人的所有举动。那么,赵某本人也就不存在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从而造成了老人的损害,如此一来,没有任何侵权行为的赵某,又何须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

而身为当事人老人,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应该极为清楚,再加上强制性让本没有相关让座义务的赵某为其让座,此行为本就存在不妥,尤其是还倚老卖老对赵某实施单方面的殴打,更是属于行为过错。

从以上几点来看,由于事先赵某对老人的身体状况并不知情,再加上也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行为也不具有任何的过错,因此最终在法院的审理下,驳回老人家属的上诉,判处赵某无责,也无需进行任何赔偿。

结语

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这完全仅仅只是凭借个人的自觉,并没有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所以这起老人猝死案,虽然引起了众人的广泛关注,但在热度消失之后,同样也要反思,切不可将他人的善意帮助,当作理所应当。毕竟一旦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所谓的美德,就不仅仅是以美德的形式存在了。

(注:《案例 老人连抽不让座小伙4个巴掌后猝死,家属索赔50万,法院判了》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