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7岁女孩受伤严重送进医院,可当医护人员检查女孩伤情,却发现她的私处严重撕裂到影响生育,背后原因令人无比愤怒!网友评论:这真的是亲妈吗?

女孩下体撕裂,背后始作俑者竟然是她的妈妈造成,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宝贝,妈妈又为何对孩子如此残忍?

据女孩父亲讲述,女儿从小就和爷爷奶奶生活,到了5岁,就和妈妈生活,而他就长年在外工作。由于妻子和父母感情不和,妻子就把怨气发泄女儿身上,动不动就小打小骂,作为父亲,每次回家看到儿女被打骂,看着也心疼,总是劝妻子对女儿好一点,可这一劝,妻子就更来火,更加过分。为了女儿少受罪,他就选择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的生活长达三年,在7岁时的某一天,女儿终于出事了,他懊悔不已!

一天,小怡妈妈催她去洗澡,她没有听从,妈妈就来火,一把将她推到卫生间,两人就发生争执,小怡摔倒导致下体受伤,撕裂程度达到四度,休克过去,送医院,输了600毫升的血才抢救过来。医生还发现小怡身上布满新旧伤,全身伤痕累累。

这么多伤痕,难道老师没有发现?小怡班主任表示当时已经和小怡进行过沟通,也得知是被她妈妈打,但当时她妈妈也承诺不再打她,可没想到这只是敷衍了事而已,直到出事,去探望小怡,还被阻拦。

而小区的其他业主得知小怡出事,纷纷商议报警,表示小怡妈妈经常打骂小怡,看到也会劝阻。接警后的警方和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小怡妈妈给她造成的伤害,他的父亲何尝不是冷漠的旁观者?知道妻子有虐待女儿行为,不想办法解决,反而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己出去打工,不在家里,难道真的可以做到眼不见心不烦吗?选择沉默,这真的是一个好父亲的作为吗?

长期对孩子进行肉体殴打,已构成虐待罪,触犯刑法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明通法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不合格可剥夺监护权。父母虽然作为孩子的天然监护人,可如果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甚至侵犯孩子的权益,就应该剥夺其监护权,否则,让不具监护资格的父母对孩子继续进行监护,就是纵容对孩子的持续伤害。

相比中国,美国的儿童保护法律堪称严苛。美国家长稍有不慎,就会丢失监护权,严重者甚至会触发家长权利终止程序(TPR),一辈子见不到孩子。

小孩子不听话,生气时打几下,这在大多数家长眼里是“寻常小事”。然而把孩子伤得遍体鳞伤,这真的是并非是“寻常小事”。“虎毒不食子”,为人父母怎能忍心伤害自己的亲生骨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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