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一对情侣同居4年没有领证,这期间女子流产5次。期间男方给女方转生活等费用12万,分手时男方要求返还,法院的判决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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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对情侣虽然没有领证结婚,但实际上在一起生活4年了,同居期间,女方为男方流产了五次,事实已经结婚。男方给女方转了4万块钱的生活费和8万块钱的彩礼。

哪知道,两个人还是是因为感情不和分了手,可是俩个人,却因为这12万块钱的彩礼钱闹上了法庭。

男子认为,二人没有登记结婚,所以向女子索要12万块钱彩礼。

法院认为,双方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流产五次已经对女方造成了伤害,财产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蕞终判决,女子返还男子彩礼15000元。

判决后,男子不服提起上诉,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看到这一幕,真的是气愤不已,女方流产五次,对身体伤害太大了,彩礼不能退。

另外,要看流产是谁的主意。如果女方硬流产,那女方应该承担责任;如果男方要流产,那一分不能退;如果意外流产,可退这1.5万。

女子竟然流产5次,不懂得避孕吗?不知道流产对女人伤害有多大吗?

男子一开始就没想负责。同居了四年,要娶早娶了。流产5次还不娶?还想着要退钱?这男人就想借着恋爱名义白嫖。

女孩子也要自重啊,没结婚你和人同居什么?爱你的人会让你流产5次?

为何要返还1.5万元?不该是男方要赔给女方精神损失费吗?

这个女孩不懂爱自己,这个男人渣的我想口吐芬芳。4年的感情5次的流产始终抵不过那几张银两。

不到分手的时候,你都不知道身边人是人是鬼。

我这边的规矩,男方悔婚,彩礼不还;女方悔婚,彩礼必须还。

同居这么多年又怀孕了为什么不结婚?如果不是奔着结婚为什么又要怀孕?

所以女孩子还是不要相信爱情,保护好自己婚前婚后都不要流产。

12万换4年的青春,5次流产,后面再加一个零,我都觉得少。哪里来的脸皮要回彩礼。

不看重自己,别人也不会看重你。希望该女士能痛定思痛,认真反思,开始新的人生。也希望所有的女孩自尊自重自爱。

女孩流产五次,对心里和生理健康都会产生影响,我觉得女子应该起诉,让男子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