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是中国司法的对外窗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淑梅27日在发布会上介绍相关工作时表示,近年来,中国法院加快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服务保障对外开放重大战略、加强外商投资权益司法保护、破解域外送达和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等方面都取得积极进展,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以下是详细报道:

"一带一路"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最高法先后发布两份司法意见、28个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促进了涉"一带一路"建设纠纷案件裁判标准的统一。同时,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重大决策部署,最高法在深圳、西安分别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据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王淑梅介绍:"国际商事法庭截至目前已受理案件27件、审结11件。国际商事法庭网站作为展示国际商事法庭动态、提供在线诉讼服务的门户网站广受关注,总访问量已突破401万人次,覆盖全球149个国家和地区。"

2018年8月,最高法首倡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聘任来自22个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47名国际商事专家委员,承担案件调解、域外法查明、就涉外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制定提供意见和建议等多项职责。最高法民四庭副庭长沈红雨表示,这一创新制度更好助力国际商事审判工作:"四年多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召开了三届研讨会,充分发挥了深化国际法治交流合作、凝聚各国法治共识的桥梁纽带作用。2020年上半年,国际商事专家委员和域外法查明机构就全球60多个主要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条约、惯例中涉及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则及案例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七期研究报告,为域外法查明提供了有力支持。"

据统计,2013年至2022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案件7300余件,涉及40多个国家。同时,我国法院多份民商事判决也得到多个国家的承认和执行,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正在不断提升。沈红雨说:"截至目前,我国与意大利、巴西、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39个国家缔结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其中有35个含有民商事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内容,极大推动了我国和缔约国之间判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

2019年随着南京海事法院的成立,中国形成包括11家海事法院、42个派出法庭在内的全国海事审判组织体系,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机构最齐全、受理海事案件最多的国家。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王淑梅说,通过公正高效审理"康菲"溢油事故系列案、"加百利"轮海难救助案、"天使力量"轮船员劳务合同案等案件,中国海事审判的影响力越来越大:"青岛海事法院妥善化解外籍‘尼莉莎’轮扣押案,外国当事人特意将船舶更名为‘尊重’(RESPECT),向中国法治致敬。越来越多国家的当事人在案涉争议与我国没有连结点的情况下,主动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充分体现了对中国海事司法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