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薛综执罚字[2022]第086号,湖北申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在民生路(中国农业银行北侧)枣庄市西城区水系水环境治理项目连通工程施工中,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造成燃气泄漏,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处以100000元(壹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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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上好
2022-09-27 15:13山东
近日,薛综执罚字[2022]第086号,湖北申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在民生路(中国农业银行北侧)枣庄市西城区水系水环境治理项目连通工程施工中,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造成燃气泄漏,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处以100000元(壹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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