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市委、市政府公布关于表彰扬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名单,我市17个集体获“扬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9名个人获“扬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我市扬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中,获政务环境类先进集体的有高邮市供电分公司、高邮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高邮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等4家单位,获社会环境类先进集体的有高邮市应急管理局、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等7家单位,获宜居环境类先进集体的有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家单位。

扬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个人中,获政务环境类先进个人的有张新时、侯庭俊、沈志祥等6人,获社会环境类先进个人的有仲崇明、赵小兵、陈学才等7人,获宜居环境类先进个人的有周李君、叶明林、陆永成等6人。

来源:视听高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