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和谐与幸福,是新时代司法变革的重要方向。

法律不是无情物,化作温情更护家。梁平区法院家事审判的温情变脸,用刚性尺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用创新手段诠释家的含义,用温情司法缝合撕裂的亲情,不让任何一起案件毁掉一个家庭。

△梁平区人民法院场景化家事审判庭

家事审判 法庭变脸

走进梁平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心,仿佛置身一个氛围浓郁的家风馆,处处都弥漫着家文化的温情味道。在中心大门处,一副对联格外引人注目:道尽家里那些事、捋清人伦情理法。对联中间是一个硕大的“家”字,清晰地诠释了梁平家事审判的全新理念。

这里与威严的审判法庭有着太多的不一样。中庭墙上悬挂着涵盖“家、和、万、事、兴”等传统家文化元素的主题灯箱。而在情景化的审判室里,家文化的元素更是无处不在:一句句名言格句、一个个亲情小故事、一件件家事审判案例。这些经典的文字与案例,每一个都能直达人心,每一个都在唤醒温暖的人性和亲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墙上处处悬挂着温馨的主题宣传

变化远不止这些。在梁平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心,传统审判的威严感荡然无存。审判庭被改建成了孝之庭、育之庭、缘之庭、义之庭、恕之庭和疏之室、陪之室、和之室、证之室、察之室,这些类似于“家”的情景化案件办理场所,分别对应关于赡养、抚育、婚姻、继承、成长和情绪、陪审、和解、作证、亲近的那些事。

原本居高临下的审判台变成了六角形审判台,法庭根据案件类型在原、被告坐牌处设置不同的温情提示语,如离婚纠纷则标注“世界再大、也要回家”等。当案件当事人与法官围坐一圈,原本剑拔弩张的对抗情绪渐渐平复。在法官循循善诱与环境潜移默化的双重作用下,案件当事人渐渐冷却的亲情开始复苏,开始有事好商量。

家事审判不同于其他案件审判,梁平区法院遵循的不止是法律条款这一把标尺,而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实践,注重法理、情理、事理的结合,让家庭矛盾在法律的尺度下,辅之以情理的调和与家文化的滋养,让家事矛盾消弭在无形之中。家事法官程塬在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时,将双方带到法院“家风家训文化长廊”,让他们曾经的欢乐时光和幸福时刻一点点复活,一家人很快重归于好。

在平衡法理与人情中,梁平区法院既提升了家事审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也实现了缓和家庭矛盾、修复家庭情感、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的多赢格局。

△审判庭被改建成了情景化案件办理场所

法断曲直 情暖人心

这天,梁平区法院家事审判法官田安琴早早地来到单位,因为她要处理一起棘手的纠纷案件。

生母蒋某突然想要回送养9年的女儿,一纸诉状将孩子的养父母告上法庭。当年,蒋某生下孩子不到10天,便将体重只有1.8公斤的婴儿交给了自己的好友胡某抚养。

“你现在为啥要把娃儿要回来呢?”田安琴问蒋某。“他们不是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我是她的亲生母亲。”蒋某回答说。得知蒋某的心意后,田安琴又到小孩养父母的家中了解情况。“我就想问问她,娃儿发高烧的时候她在哪里?娃儿动手术的时候她在哪里?”养父李某一听就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

在家事审判庭的庭前会议上,当事双方唇枪舌剑,争得面红耳赤。小女孩趴在养母肩头泣不成声,田安琴法官鼻子一酸,转头抹了两滴眼泪。她安抚好小女孩的情绪,又苦口婆心地劝说生母蒋某。

抛弃女儿九年,蒋某错过了陪伴孩子最好的时光。在孩子的心里,养父母就如亲生父母,让她获得了家的温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父母不只是生养子女,更有陪伴、教育子女的义务。最终,经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前提下,生母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察之室配备儿童游乐设施,单向玻璃可用于观察抚养权问题中儿童更亲近谁

年近七旬的陈某英把儿子告到法院,起因是儿子王某拒绝支付赡养费。家事法官程塬到村里走访调查后,了解到陈某英和儿子王某的关系一直不好,尤其是陈某英找了老伴后,母子关系持续恶化,曾多次发生肢体冲突。王某向法官倾诉说,“我妈又浑又不讲道理,每个月叫我拿1000元,我真的活不下去了。”经核实,王某每月工资仅一千元,实在无法承受这笔赡养费。程塬法官从邻居口中知晓,王某并非不尽赡养义务,反而是陈某英为了再婚老伴一再逼迫自己的亲生儿子。王某无法理解母亲向法院起诉自己的行为,庭审时当场崩溃,嚎啕大哭。看到这一幕,程塬法官便将母子分开劝解,协商赡养方案。程塬法官反复沟通双方诉求,从亲情入手打开二人心结。最终,经法庭调解,王某每月支付陈某英赡养费200元,水电费每年200元,每逢母亲生日及法定节日,儿子应予探望。“即便是调解了,他们母子关系也不可能一下能够和好如初,但我还是希望他们母子能够冰释前嫌、和睦相处。”程塬法官遗憾地说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义之庭用于办理继承类案件

盛夏时节,家事审判庭通过开展上门巡回审判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司法诉求,减轻老年人来回奔波之苦。云龙镇年过八旬的老人刘某育有三个儿子,独自居住在破旧不堪的土墙屋内,生活无人照顾,也无生活来源。三个儿子因陈年积怨不尽赡养责任。老人诉讼至法院后,法官决定到其家中开庭。考虑到老人的儿子家庭不富裕,需外出务工无法在老人身边陪伴照顾,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又与当地村干部进行交流,村干部表示会经常去看望老人,照顾其日常生活。

以家庭责任担当、亲情维系、宽容理解为内涵,把情、理、法贯穿于调解中,引导当事人向内反醒和自我觉悟。梁平区法院家事法官和当事人一起探讨如何处理夫妻关系、子女教育等问题,促进案件和解,修复亲情关系,构建起了维护家庭和谐与血缘亲情的防火墙。

△家事审判等候室

定分止争 法情兼顾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病变”会表现在社会的肌体上。面对社会转型期,思想多元、利益多样、冲突多发。而这些问题不可避免地折射到家庭之中,推高了家事案件数量。

家事案件的审理与一般民事案件不同,因为血缘亲情不会因为司法介入而改变。梁平区法院对家事案件的定分止争,始终本着审判诊断、修复和治疗原则,尽量避免对亲情与人际关系的破坏。

在梁平,家事审判改革是依法治区的重要内容,区法院组建了家事审判团队8个,制定了《办理家事案件指导规则》,构建起了以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参与的横向联动网络和由区到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纵向联动网两张工作网络,形成了裁判理念人性化、审判流程制度化、审判队伍专业化、工作力量联动化、审判场所情景化、管理机制规范化、审判公信可量化的家事审判生态。

2020年以来,梁平区法院共调解疏导、社会调查289件405人次,尤其是委托调解的125件赡养案件中就有117件达成调解协议、成功率达93.6%。在婚姻登记处设置婚姻家庭调解室,与区妇联、区民政局共同调解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217件,有效避免了离婚后当事人拒不履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义务而导致激化矛盾、引发诉讼的现象发生。

梁平区法院家事审判的创新实践,不仅体现了法律应有的人性温度,也实现了家事审判在唤醒人性、增进亲情、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延伸功能,成了促进社会和谐的最大稳压器。梁平区法院走进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家事审判改革经验交流,审理的家事审判案件不仅走进了央视,还被最高人民法院拍成纪实短片《答案》,作为典型案例之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

来源:重庆与世界

编审:冉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