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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某等八人均系某保险公司西安分公司业务员。在李某某的提议下,八名被告人预谋诈骗老年保险客户钱财, 并约定赃款平分。2020 年 9 月至 11 月,被告人李某某等八人以 老年保险客户为目标,以代办保险为名,诱骗老年人使用保单 担保借款,谎称将钱款存入“万能账户”可获取高额利息,贷 款到账后即将钱款转走,分赃后用于个人挥霍。经查,各被告 人通过上述方式诈骗四名老年人共计 40 余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等八人共同向四名被害人退赔了全 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裁判结果

本案由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在法 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八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 事实,诈骗多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 法应予惩处。本案系共同犯罪,八被告人共同预谋,分别参与 了全部或部分犯罪事实,应当按照各自参与的犯罪处罚;被告 人李某某系犯意提起者,曹某某在犯罪中具体作用较大,再结 合各被告人的分赃金额、具体作用,在量刑时综合予以考虑。被告人赵某、禹某某、杨某某到案后能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 犯,具有立功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八名被告人能如实供述 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共同向被害人退赔了全部经济 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亦可从宽处罚。据此,依法以诈骗罪 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其余七 名被告人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四年又六个月至二年又八个月不等 的刑期,并处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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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启示

本案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 审结的第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本案中,李某某等八名被告人 作为保险业务员,根据手中掌握的客户信息,将防范意识薄弱, 维权意识不强的老年人锁定为作案目标,利用老年人不善操作 智能手机的弱点,假借时下“互联网金融”等热词编织话术, 通过高息利诱、嘘寒问暖使老年人放松警惕,骗取老年人血汗 钱、养老钱,给老年人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人民 法院以此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刑事 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涉养老诈骗犯罪。针对老年人因防 范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常常成为诈骗犯罪重要目标的现 -24-实情况,一方面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向涉案保险公司及其主管 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堵塞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建立 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另一方面积极做 好宣传工作,增强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营造“不 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社会氛围,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 老钱”。

人民法院提示

法官提示老年人要时刻警惕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轻信陌生人的嘘寒问暖,更不要贪图小利;日常多关注新闻、 宣传标语等,提高反诈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能 各类卡证,不要轻易将手机、银行卡等交由他人操作;发现被 骗后及时报警,运用法律武器守护自己的“养老钱”。

来源/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