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转改直”最近很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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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文件显示:按照《集中供暖小区“转改直”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有关要求,各城市区是本次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和推进机制,统筹负责,协调办事处、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为改造企业进场施工提供条件;协调供水、供电企业要做好“转改直”期间的水、电要素保障及相关费用清欠、后续直供水、电的过户工作;配合改造企业因地制宜进行设施改造,协调化解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阻挠干扰施工等问题。对于“转供暖”小区,要组织供暖设施与小区物业管理剥离,并移交改造企业改造。

三年内要实现城区供暖“转改直”基本完成。

居民关注的几个关键点:

一、目前供暖虽是转供,但温度还不错,不想改变现状,不改直供可以么?

相关回复:小区供暖“转改直”是为了改善我市居民供暖质量,且必须建立在小区业主自愿的基础上。如果广大转供暖的小区业主对小区的供暖比较满意,愿意承担小区供暖设施以后改造更新的责任和义务,可以维持小区现有的供暖管理方式。

换句话说:只要满足现状且对后期供暖设施改造产生费用认可的情况下,也可以不改。

二、供暖“转改直”为什么还要居民掏钱?

相关回复:转供小区建筑区划红线内的供暖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按照国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谁受益、谁出资”和“公益设施共同出资、个性项目户主负责”的原则,正常改造费用应该由业主全部承担,为了减轻用户负担,本次“转改直”改造,小区建筑区划红线内采用了“热用户出资+市财政补贴+区财政补贴+供热企业承担”予以保障。

换句话说:供暖设施要更新才能保证供暖,红线内费用本应由用户承担,本次改造由相关部门和供热企业补贴,但还是需要用户自己出一部分。

三、供暖“转改直”过程中,小区业主室内原有的采暖设施是否需要改造?

相关回复:本次供暖“转改直”主要是对小区供暖的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原则上不对小区业主室内采暖设施进行改造。如果小区业主有改造室内采暖设施的需求,改造企业需积极配合。原供暖系统户与户之间为并联的小区,可单户申请改造室内采暖设施。原供暖系统户与户之间为串联的需以楼栋为单位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同意的业主和建筑面积符合法定比例方可对该楼栋室内采暖设施进行改造。用户室内采暖设施的改造可委托供热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进行,具体事宜按照《洛阳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换句话说:原则上不改,但如果用户认为需要改动的,并联可单户申请、串联需以楼栋为单位申请改造。

四、“转供暖”小区改“直供”需要全体业主同意吗?

相关回复: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小区供暖“转改直”需小区业主共同决策,由小区建筑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征得参与表决的建筑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转供暖”小区可进行有供改造。

换句话说:需要小区业主大部分同意,方可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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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说:供暖“转改直”是大势所趋,逐步要实现的,但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串联形式供暖、本身取暖温度不达标的,按照并联标准改造、更新小区供暖配套设施、实现热力直供、温度提升。对于目前已经并联供暖且温度不错,小区专供设施比较稳定的,可以暂不改造。另外,改造后,是按照面积收费还是按照流量收费,有什么具体的标准,也应向用户解释清楚,征得小区用户同意后实施,避免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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