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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河南新闻广播记者 刘长源

9月27日上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关于《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条例(草案)》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在公休日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目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夜间文化服务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延长开放时间。新建城区、城乡社区更新或者居民住宅区改扩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标准建设公共文化设施。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来源:河南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