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一女子开车上街办事,她发现路边的公共停车位都被三轮车和电动车占了,无奈只好把车停在路边没有划停车线的地方,办事回来车子却被贴单,女子觉得很冤,她认为占了停车位的电动车和三轮车的车主才是造成她违章的主因,该对他们进行处罚。

违章停车被处罚,本来没什么争议。但看了现场视频,大家都不淡定了,确实如女子所说,马路两边划线的停车位内,都被三轮车和电动车占居,而更为奇葩的是这些三轮车和电动车,都是分别独占一个停车位。每一个停车位上都有这么一辆电动车或者三轮车,但是放眼整条街上其实还是挺空旷的。

据反应,这些三轮车和电动车都是长期霸占车位,有的是附近商铺,有的则是附近居民。他们霸占车位的目的,一是商铺店主或者附近居民为自己的小车占位,二是商铺店主为自家门店进出方便不让停车。

问题是这些划线车位都属于公共车位。被商铺店主或者附近居民这样一占,就成了私人停车位。女子开车来到这里想停车,却发现没有一个停车位是空着的。
有人认为,可以自己下车把一辆电动车推到一边,就可以空出一个停车位给自己停车。这样的操作女子不是没想过,但她最后还是不敢如此做。因为既然能用电动车和三轮车占位,那这个人估计不会很讲道理,女子如果贸然停车,她停的车也会有巨大的风险。

女子最后还是选择把车停在没有停车位的路边,她把车靠在路的一个拐弯处,对附近车辆进出影响不大。然而等她办事回来,车窗玻璃上已经贴上了一张违章停车告知书。

女子认为她违章停车是事实,但是这个行为是迫于无奈。她质疑民警贴单时,为什么就只关注到她的车子,而对那些占据停车位的电动车和三轮车视若不见?

这里涉及一个问题,就是电动车和电动三轮车能否停在公共停车位上。如果能,那就不存在占位这个问题。事实是相关法规规定:路边共用停车位是为机动车提供的,非机动车不能停在上面,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不能停在停车位上。也就是说这些电动车三轮车停在停车位上属于占用公共资源,也是要收到相关处罚的。

也就是说,女子的轿车停在停车线外,另外这些三轮车、电动车停在停车线内,都是违章行为,处罚了女子的违章停车,也该对这些违章占位的电动车和三轮车车主作出处罚。

大家认为女子违章停车被处罚冤吗?你对这些电动车、三轮车占用停车位又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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