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的孩子。妈妈选择了一个没有爱的家庭,爸爸不会保护妈妈,妈妈只能靠自己的方式来保护自己。孩子,妈妈走了......”

写下这封遗书之后,34岁的康霞就爬上了卧室房门的窗台,丈夫张凯此时还在隔壁的书房埋头工作。4岁的儿子在外拍打着门板,朝里喊着:“妈妈。”屋内的康霞哭得泣不成声,但还是闭上了双眼朝楼下倾去,而就在这一刻,房门从外被打开,丈夫孩子目睹了康霞跳楼的瞬间。

两个小时之前,康霞刚从会计事务所下班回家,刚一进门婆婆就开始对其冷嘲热讽,内容无非就是说康霞赚钱能力不行又不舍得在家带孩子,家里大大小小的家务事也不管不顾。但这些话从她2015年嫁给张凯时就开始听,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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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霞想,她出身农村,父母辛辛苦地供她上了大学,并不是让她在今后只是做一个家庭主妇的。更何况丈夫张凯赚的钱也并不多,如果她再不工作,那将来自己的孩子拿什么跟别人拼呢?毕竟时代已经不同了,可这些婆婆自然是看不到的,她只觉得自己一个人带孙子又要忙家务,她心里不平衡!在她的传统认知中,女人就是应该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抛头露面。

但康霞从小就是在父母的疼爱中长大的,20多年里父母都不曾对她说过几句重话,而她又凭什么要对婆婆忍气吞声呢?因此,几乎每一次面对婆婆挑刺,康霞都会与其争吵,这几乎就像是她生活中的一部分一般。

但让她崩溃的并不是婆媳不和,她和许多在婚姻中因为婆媳不和而离婚的夫妻一样,他们的婚姻中大概率都会有一个不会处理婆媳矛盾只会一味愚孝一边倒的丈夫,康霞的丈夫张凯便是这样的性子。

时间回到2013年,那时张凯与康霞刚刚相恋,一开始康霞的父母并不看好两人的感情,但康霞却觉得张凯孝顺又踏实,将来会是个很好的依靠。所以她不顾父母的劝阻,结束了两人长达一年的异地恋,只身前往了张凯的城市并与之同居。

一年之后康霞便怀孕了,生米煮成熟饭,康霞父母不得不同意了这门亲事,两人也就迅速的结了婚。但结婚之后,两人从情侣升级成了夫妻,生活便发生了巨变。

张凯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从小就和母亲二人一起相依为命。他深知张母一人将他拉扯大有多辛苦,所以他也就早早的打算好了,结婚之后让母亲住在一起。毕竟母亲年纪大了一个人住要是有什么病痛或者意外也不能及时知道,更何况张母也亲口说过自己喜欢热闹,希望以后能够住在儿子家带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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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将这些利弊一一分析给康霞,起初还在因为自古以来便有的婆媳矛盾而担心的康霞听后也觉得很有道理,便一口答应了,并且表示理解也很支持,毕竟有婆婆带孩子的话,他们俩也确实能够轻松一点,她也非常庆幸自己的丈夫是个有责任心的人。可康霞哪里会知道,自己的理解与丈夫的孝顺竟会成为她生命终结的原因。

结婚之后,一开始一切确实如他们之前所畅想的那般,两夫妻在外打拼,婆婆在家带孙子,两口子下班之后回到家就有热腾腾的晚饭吃。

原本,康霞还经常和闺蜜们夸赞自己的婆婆有多善解人意,简直就是他们两夫妻坚强的后盾。知道婆婆辛苦也时常带婆婆出去逛街买衣服,或者买一些补品给婆婆补身体。每次婆婆嘴上说着不要浪费钱,但还是会向她的老朋友们炫耀儿媳妇有多孝顺,婆媳二人的关系一直也都十分的和谐。

一个人讨厌另一个人的感觉也许不是从一开始就有的,但在与之相处之间便会有一些这样那样的因素影响到两人的关系。

张母与康霞也是这类关系,在相处得越来越久之后,张母对于这样的生活状态便开始疲惫了,她越来越觉得自己不是婆婆不是奶奶,而是保姆。而后张母便将心中的不平衡转化成了嘴上的不吐不快。

每一次康霞和婆婆从拌嘴演化成争吵,丈夫张凯从未帮她说过话,即便大部分时候都是婆婆无理取闹,张凯也会让妻子大度一点,要尊重他的母亲。但康霞想听的并不是丈夫嘴里尊老爱幼的大道理,她一直都认为丈夫可以在她和婆婆吵架时维护婆婆,但要的也不是事后两夫妻呆在一起时仍然不哄她而继续指责她的不是。

婆媳关系的恶劣以及丈夫对此冷漠不重视的态度,导致康霞对于丈夫的爱意越来越少,甚至于到最后只剩下是康霞孩子他爸这一层关系了。

康霞婚前从未想过自己与张凯的唯一的矛盾竟然也是最致命的矛盾。在康霞眼里,她在这个家就活得像一个外人一样,她甚至完全感受不到丈夫张凯对她的爱,或者说,人在得到之后总是不会珍惜的,甚至于他觉得结了婚就不用再花心思去取悦妻子了。在长期的这种心理煎熬之下,康霞再也受不了了,选择了用死亡的方式结束了令她痛苦的婚姻。

事后,张凯还表示不能理解康霞的行为,他平淡的说,“为了报复我,和这个家庭,用生命去换,有意义吗?”冷漠得仿佛死的只是一只无足轻重的生命,而并不是他朝夕相处的妻子。

康霞父母从遗书中得知女儿死于婆媳矛盾以及丈夫的冷处理后,尚未脱离白发人送黑发人痛苦的康霞父母便想为女儿打抱不平,便将张凯告上了法庭,可这一切在张凯眼里却只是为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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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婚姻法》现《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在接连两次的调解不成功后,最后达成了一致的同意,那就是张凯每月向岳父岳母支付500元赡养费持续20年,并将之前向岳父岳母所借用的车位费一次付清,康霞父母也能够在节假日过来看望孙子。

婆媳矛盾这场亘古至今都无法有一个完美对策的话题,但对于张凯的做法,无论从妻子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旁人的角度来看,都是十分令人寒心的,是他从未关心过妻子的内心世界以及从未想过处理这“不起眼”的矛盾,导致了妻子香消玉殒。而对于康霞,我们也无从得知在这段婚姻中她曾经历过怎样的精神折磨。只希望能够以此为戒,少有这样的矛盾,少有这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