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景区去腻了,近年来户外运动越来越风靡,去野外登山、徒步……越来越成为“说走就走”的人们逃离快节奏生活的选择。

西安比邻秦岭,可选择的地方很多,光头山、鹿角梁、分水岭、冰晶顶等吸引着无数人前去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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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户外运动本身具备多重风险性,哪怕遵守规则的经验丰富者,很可能也会因为某些不可控的因素而导致危险。更何况还有一些只顾追求“梦想”的小白,他们往往因为无知而无畏,“敢于”突破规则限制,结果就可想而知了,轻则受困,需要耗费大量社会资源营救,重则付出生命代价。

陕西警方最近就发布了两个相关案例。

案例1:一家三口独自穿越秦岭,迷路被困月亮沟

在网上看到一条徒步环形穿越路线后,一家三口在未了解天气状况、携带专业装备的情况下,沿月亮沟进山,结果因山路湿滑无法下山,被困求助。民警、救援队员们,沿着崎岖又湿滑的山路加速前进,用了4个小时,才找到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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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男子登山迷路,17人搜救到凌晨4点

受困人从东寺沟上山,迷路后联系家人,家人报警求助。由于山上信号断断续续,难以确定位置,民警和救援队从21时40分开始搜救,克服夜晚寒风、黑暗、落叶等带来的不利影响,直到第二日凌晨4时15分才找到被困者,将其救援下山。

这两起事件,万幸的是在短时间内都成功找到了被困者。试想一下,要是情况复杂、迟迟确定不了位置,那结果可就难以预料了。

而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如“警察和救援人员,成天要冒着生命危险救这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应该让他们支付救援费”、“救出后送警局拘留,无端耗费救援人力。必须惩戒!”等。

确实,对户外运动遇险者的救援,往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所产生的费用都会很可观。那么,这笔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有人认为,有人遇险,不可能见死不救,救援出来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让他来承担一部分,因为可能他没有这个承担能力,这种事情不能一概而论。

还有人认为,要建立有偿救援机制,并对这些人罚款,户外行业也应该对这些犯纪律的人一个忠告或者一个惩罚,因为这些户外运动者基本都是成年人、正常人,对危险和后果都应该有自己的认知,对自身触犯规则带来的后果要有一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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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关于有偿救援,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施救行为是政府职责,不应该收费。公共资源的存在就是为了救援的,这是其存在的价值和使命。个人作为纳税者,有权享受社会公共服务。

其实,关于野外搜救的费用由谁承担,已争议多年,但尚未有定论。一些地方尝试性推出有偿搜救,评价也褒贬不一。对此你怎么看?

而更重要的是,户外运动除了自由、洒脱,往往也与死亡相伴,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路线,了解好天气状况,携带专业装备,切不可盲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