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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6日讯)夫妻经营网络电子烟生意,丈夫租车到新山进货,妻子在网络售卖,早前被判罚款2万3000新元(约合人民币114800元),但无力偿还,入狱50天代替。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今早发文告指出,当局于今年2月至8月,提控17名在本地售卖电子烟和相关配件者,年龄介于20到39岁。

他们在法庭被判罪成后,罚款的总额高达11万4500新元(约571477元),其中5人被判入狱10至26天。

其中在通讯软件Telegram非法售卖电子烟和相关配件的被告陈燕琪(24岁),她的丈夫和职员协助从新山走私电子烟进新加坡。根据调查,陈燕琪、丈夫和职员会开出租车辆到新山运货到新加坡,电子烟供应商协助将电子烟藏在车子的门板内,避免被发现。

陈燕琪因提供和售卖电子烟及配件被判罚款2万3000新元,但由于没能力支付,只能入狱50天代替,同伙也相继判刑。

该国卫生科学局提醒公众售卖、拥有、进口或是批发电子烟和相关配件均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初犯者将面对最多1万新元罚款或监禁最长6个月,抑或两者兼施。

重犯者则可面对最多2万新元罚款或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另外,自2018年2月1日,购买、使用和拥有电子烟及相关配给也触法,违规者过面对最多2000新元罚款。(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