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浙江杭州,一年轻貌美的女子穿着短裙坐着。此时地铁上没有空座,有老人领着的四五岁的小孩一屁股坐到女子的大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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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穿的是露大腿的短裙,我真的觉得很不舒服。”女子说道。

家长柔声劝着小孩,告诉他不能这么坐着。但小孩哪里肯听,登时就演戏一般地撒泼起来。

“他的两只手胡乱地挥舞,砸到了我的胸上,我是有痛觉的。”

小男孩硬挤到了女子与邻座的空隙里。女子一下子就火了,大声喊“你干吗要摸我的胸?”

这话说给孩子听,更是说给家长听。

“这个小男孩还是依然在疯狂的扭动。”

即便是女子生气了,但小孩却越加撒野。

他的家长却在那里笑嘻嘻地说:“哎呀,你不要这样了,你看阿姨都生气了。

”小孩还在扭,还在往女子身上蹭,家长并不不及时制止他。

女子站起来质问家长说:“小孩子不懂,大人不懂吗?”

没想到孩子却率先辩解起来:“小孩子坐坐还不行呀?”

这句话让人震惊,真不像是个孩子说的,他人小但心不小呀,心里跟明镜似的。

“他自己都敢说,小孩子不懂事,都是你们大人教的。”

女子气坏了,突然意识到眼前的小孩未必懵懂无知。

家长却只说小孩子又不懂的,心安理得地坐到女子腾出的座位里,更没有一声道歉。

“小孩子坐坐还不行啊?”这句童稚未脱却精明得很的自我辩解,在耳边反复回响。

一方面是家长的纵容和娇惯,另一方面小孩只是年龄虽小懂得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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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孩子现在年龄小,犯错了还有机会改正,如果长大了,违法犯罪的,等待他的就将是社会、法律的严惩!

3-4岁的孩子已经开始具备一定的社会规则意识,说一点也不懂事是不对的。

这事儿不是孩子抢座位而是大人抢座位。大人有管理的义务,并有道歉的义务。不过,说小孩子摸胸,这个有点过了。按住打两下屁股比较合适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熊孩子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成熊孩子,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必定有一个熊家长!

坐异性大腿上、还摸异性的胸,这种行为说轻了是性骚扰、说严重了就是猥亵!这种行为说轻了,行为人需要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说严重了,行为人还会涉嫌违法犯罪。

从视频来看,男孩怕只有3、4岁,在法律上还属于不能辨认、控制自己行为无行为能力人,即便违法、犯罪的,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不承担责任,并不代表就是没有错。错就是错了,这个是无争的事实,不能拿年龄小当借口!

子不教父子!惯子如杀子!孩子不懂事,拿年龄小当借口也就罢了,但是作为家长的,承担着孩子的抚养、教育职责,如果也以年龄小去粉饰孩子的错过,对孩子的过错视而不见、甚至包容孩子的过错,这种行为无异于将孩子推向深渊。

要知道,孩子现在年龄小,犯错了还有机会改正,如果长大了,违法犯罪的,等待他的就将是社会、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