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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太热了。

罗兴予翻了个身,往前伸脖子,把脸颊贴到了铁质床帮上,钢铁的冰冷让他稍微舒服了一点。他想起他小时候也常这样做,不过那时候他贴的是铁轨。中午的铁轨是贴不得的,能把人脸烫下一层皮来。他一般在早晨或傍晚去,那时铁轨既凉,又没有列车经过,对于家里没风扇空调,周围又没有河湖可下的罗兴予来说,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纳凉手段之一。

不过上铁轨的时候他得提防着老陈。老陈是铁路巡警,瘦小有力,不苟言笑。这段铁路有二十五公里,但是既偏远,每天又只走一趟火车,所以只分配到了老陈一个巡警。春夏秋冬,风霜雨雪,罗兴予知道老陈每天都出勤,因为不管他怎么提防,每天总能被老陈抓住。

跟你说了多少遍了,铁路上不能趴人。老陈会一边说着一边把他提溜起来,后来罗兴予长大了,就改成踹。

罗兴予这时会照例顶几句嘴,然后跟着老陈巡铁路或者自己回家去。现在想想,明明物资那么匮乏,甚至经常停水停电,居然过得还算舒服。

罗兴予想着想着就醒了,他直起身子来,窗外是北京城的车水马龙。

二十五公里。

二十五公里的铁路,罗兴予走了十年,三千六百五十天。除去吃喝拉撒睡,除去有时候他不走,算三分之一,那就是一千二百一十六天。

一千二百六十五乘以二十五,三万零四百公里。

老陈走了二十年,风雨无阻,除去吃喝拉撒睡,四千八百六十六天,十二万两千一百五十公里。他永远也追不上老陈。

北京城距满洲里两千零二十五公里,三万零四百公里够他走着去十五次满洲里。但他永远也回不去那个有铁轨让他贴脸的满洲里了。

他前途迷茫,后退无路,北京四通八达,畅行全国,于他却仿佛监牢一般。

“时间可以改变我,我却无法追溯时间。”罗兴予一边默唱一边下床。时间不早了,监牢虽然是监牢,终归也是有门的。他在北京还有事情要做。

手持摄影机、速记纸笔、录音笔、耳机、假记者证、假身份证、钥匙钱包和一包口香糖。罗兴予把它们整理一下放在一个看上去很专业的包里,然后背上它。出门前他又把搜集来的信息捋了一遍,顺便朝供桌拜了一拜。

开门的时候他踢到了什么东西,是昨天买的那把弹簧刀。

他弯腰把刀捞了起来,反手揣到裤兜里,开门的时候他想,这次能做个了断吗?

2.

这一路走得罗兴予大汗淋漓。弹簧刀算管制刀具,不能带上地铁,他身份证是假的,到时候被人一盘问就麻烦了。

不过他倒是宁愿走路,闷热的天气和毒辣的阳光让他有种被拷问的感觉,他需要这个。

花园路听雨小区五栋603,就是这家了。罗兴予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谁呀?”

“许叔,我是前几天跟您联系的记者小王啊。”罗兴予报了假身份证上的假姓,“今天来采访的。”

猫眼里出现了一只探视的瞳孔,它戒备地眨了几下,似乎确认了来人的身份后,门开了,一个满脸堆笑的中年男人说道:“是小王啊,快进快进。”

“哎,你说你也不知会我一声,这家里乱七八糟的,”男人把罗兴予领进门,手一指沙发,“你快坐,我给你沏杯茶。”

罗兴予忙摆手:“不麻烦不麻烦,我采访几句就走。”

“客气什么,你坐。”男人一边坚持一边往厨房走,罗兴予只好坐下。他扫视一眼屋子,这里陈设普通,家具老旧,虽然无法称之为乱七八糟,但确实不是那么整洁,处处都透露出单身老男人的气息。

不过有个地方例外,罗兴予注意到了,是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擦得极为干净,相框和相面都亮得反光,在这间屋子里堪称格格不入。他凑过去看,发现这是一张合照,上面是两个年轻女孩。

“好看吗?我女儿,在国外读大学呢。”男人笑着端来两杯茶,在罗兴予对面坐下。

罗兴予接过一杯茶,问道:“许叔有两个女儿?”

“没有没有,左边那个是我女儿,右边那个是我老上司的女儿,她俩在一块儿呢。”男人喝口茶,笑眼里满溢着骄傲。

“在哪个国家?”罗兴予皱着眉问。

“在加拿大。”

罗兴予心里一动,那就是了。但他没说什么,而是把背包里的采访工具都拿出来,说道:“那咱们就开始吧。”

采访并没有坚持多长时间,因为采访本来就不是重点。罗兴予打开录音笔,随便问了几个问题,诸如小区的体育器材怎么样啊,附近街道的绿地建设如何啊,住得是否舒适满意啊之类的,然后装模作样地记了几笔,假记者小王的假采访就算结束了。

接下来才是重头戏。罗兴予一边把采访工具都装好一边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许叔你以前好像是警察?”

“是啊,不过就是个小民警。”男人脸上没什么表情,“怎么了?”

“是这样,报社最近要出一篇关于公安民警的特稿,我想多打听打听。您那儿有什么值得说的事儿吗?”

“嗨,我就是一社区民警,平常也就是帮人找个猫寻个狗,顶破天了也就找辆失窃的自行车。净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没什么好说的。”男人微微一笑。

“可是,我听说二十年前这小区门口有个女人被人杀了?”罗兴予试探着问。

“没、没听说过啊,”男人哈哈笑了一声,眼神左右飘忽,他忽然把那张合照抓了过来,“哎我跟你说,我姑娘在安大略上大学,那地方可冷了……”

罗兴予没接话茬儿,两人面对面沉默,几秒后,男人低下了头,瞅着那一盅茶水,道:“这事儿也不是不能说。”

“那您就说说吧,这事儿我也不记,到时候能用我就隐晦着写写,不能用权当听故事了。”罗兴予给他打预防针。

“那行,反正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只不过我自己觉得晦气,不想说罢了。”男人一口气把茶喝干,仿佛下定决心似的,“因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疯的男人。”

3.

“那天也是这么热,我正在所里打盹儿呢,忽然就接到区警察局的电话,说让我们出几个人把听雨小区的大门堵上,里面正在执行任务,别让犯罪嫌疑人跑了。”

“我和所里的三个同事开着一辆车当即出发,到了门口就把车一横,谁来问就说警察执法。然后又来了一个电话,说派个人过去疏散群众,于是我就去了。”

“其实也没几个人围观,大家都知道危险,所以都在楼上看呢。当时那场面真是,没有一扇窗户是不打开的,毕竟人这一辈子也见不到几次大案子。”

“那到底是个什么案件?”罗兴予好奇地问。

“连环杀人案。”男人一字一顿地说,“那天被劫持的人是那个男人杀的最后一个人。”

“这个人质就是那个被杀的女人吧?”

“是的,当时区警察局的同事们正在和嫌犯对峙,疏散完人群我没回大门,就在他们周边巡视,以防群众误入。当时嫌犯其实已经被包围了,但因为还有人质未解救,所以不能实施逮捕。”

“那为什么人质还会被杀?这人这么丧心病狂吗?”

“因为那是个疯子。”男人抚了抚自己的胸口,似乎仍然心有余悸。“和他谈判的时候完全无法交流,听他说话也是驴唇不对马嘴,上下句有时候都不连着。但是他身强力壮,行动敏捷,刀子用得非常熟练,不说话的时候就和正常人一模一样,也正因如此才更加可怕。”

“但真正让他发狂杀害人质的,其实是一枚子弹。”

“子弹?有人开枪?”罗兴予作出惊讶的样子。

男人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事后我问区警察局的同事们,他们说当时的情况是谈判根本无法进行,而人质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不得已只好选择将嫌犯击毙——但不幸的是人质胡乱的动作扰乱了射手的视线,本来射向头部的子弹射到了胸口,导致嫌犯疯了一般地带着人质跑进了一栋单元楼,等到警察冲进去的时候,人质已经被杀害了,而嫌犯则企图自杀。”

“万幸的是嫌犯还是被制服并送进医院了,没死,只不过不知道后来判的什么刑,这事儿我后来就没关注过了。”男人结束了他的讲述。

罗兴予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觉得碰见杀人案是个很晦气的事,不想和别人多谈。”男人展颜一笑,似乎对自己刚刚的讳莫如深感到不好意思。

“人之常情嘛,”罗兴予表示赞同,接着他站起身来,“那就先这样,我要问的都差不多问清楚了,感谢许叔接受我们的采访。”

“小意思,还有要问的就给我打电话。”男人客气了一下。

“那我就告辞了。”罗兴予一欠身,准备走了。

“哎小王,要不,你帮我个忙?”男人忽然叫住他,脸上露出询问的神色。

“您说。”

“我这边有一袋子绞出来的肉馅,要给门卫送过去,我这腿前几天摔了,走不长路,你能帮我送过去吗?”

“不就是跑腿儿吗,包在我身上。”罗兴予一拍胸脯就答应了。

“那敢情好,来来来,在厨房呢。”男人喜笑颜开,“其实是挺大的一袋,可要辛苦你了。”

罗兴予跟着他来到厨房,只见地上堆着一大兜子肉馅,还冒着冷气,占地面积大概有一张砧板那么大,看上去很重,但还是一个成年人能负担的重量。

“这一袋子还真不少。”罗兴予上去拨开袋口,一股子血腥气直往他鼻子里涌。

呕。

一瞬间他就恶心了起来,这股味道带他回到了那个满月明亮、太阳还未升起的早晨。他还记得他那年十七岁,算是个明事理的大人了,他已经无数次为了为什么他非要管老陈叫老陈这个问题而和老陈吵了无数次,而老陈一直坚持说你会明白的。

那个早晨之前的晚上他又和老陈吵了一次,并且很早就气呼呼地睡了,因此没有注意到夜里发生了什么事。

第二天早晨他去铁轨,趴了一个小时也没等到老陈,他还挺开心,觉得老陈终于偷了一次懒,干脆自己帮他巡一次铁路算了。

他往前走,看到铁轨上一团血肉模糊的物体,他拿了根树枝,捏着鼻子走过去,边翻腾边想,肯定又是哪只傻狍子被火车撞死了,直到他在血肉团儿里发现了警徽。

后来这附近其他铁路巡警来吊唁的时候,都对罗兴予说,你爸爸那么沉稳持重的一个人,怎么会选择卧轨自杀呢,真是想不通。

罗兴予也想不通,为什么他爸爸一直不让自己的儿子管自己叫爸爸呢?他一直想一直想,想到老陈下葬的时候也没想明白,于是他索性连老陈的葬礼也不去了,而是去了铁轨。

他一遍遍地质问那段铁轨,为什么要自己叫他老陈,铁轨不说话;罗兴予踹他,拿树枝抽他,一边抽一边咒骂,铁轨不说话;罗兴予于是蹲下去哭了,边哭边说,你不是说铁轨上不能趴人吗。

自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哭过,八年时间一晃而过,一年前他拿着父亲的一点存款来到北京,从蛛丝马迹开始查起,那个想不通的问题他要一个解答,否则辗转反侧,寝食难安。

他从铁路局那里知道了父亲的真名和工作经历,从父亲的同事那里知道了父亲是因为一起杀人案而被调任到满洲里当铁路警察。现在他自信已经集齐了所有钥匙,可以把秘密的大门一扇扇打开,找到那个宿命一般的答案。

“小王你没事吧?”男人在他身后关切地问。

“啊、没事,我好像有点中暑。”罗兴予胡乱找了个理由。

“中暑?那你再坐会儿,我给你泡杯茶吧。”

“不用,我去洗手间洗把脸就好了。”罗兴予故作轻松地走进了洗手间,对着洗手池干呕了几声,还是出来了。

经过那张合照时他偷偷摸摸地把合照拍了下来,并且裁剪得只剩下右边那个女孩。他回到厨房,提起那一袋肉馅,和男人道别后就走了。

听雨小区只是第一扇门。

4.

徐才俊本来以为自己已经被这座城市遗忘了,所以当他听到有人来探他的监的时候,微微吃了一惊。

他放下今天第三份报纸,跟随狱警来到会见室,看见一个年轻人略显拘谨地坐在玻璃窗的后面,背着一个包。

他仔细看了看,这个年轻人面生得很,应该是和狱警商量好了才能来探监的。

他坐下来,年轻人说:“徐局长您好,我是《XX新闻》的记者小王,今天是来采访的。”

话音一落,年轻人就从包里拿出了纸笔,一包口香糖和一张证件,他随即把证件递到玻璃窗前,说:“这是我的记者证。”

徐才俊看不清,他没戴老花镜。但是他觉得这事很有趣,于是挑了挑眉作惊讶状,说道:“哦?有采访?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件事?还有,别叫我徐局长了,我早就不是了。你叫我老徐吧,别人都这么叫我。”

对方明显地愣了一下,过了几秒才说:“咦?难道您没有得到通知吗?”

徐才俊斜睨着他,表达的意思明显是没有。

年轻人又问:“那么,您愿意接受我们的采访吗?”

“不愿意。”徐才俊不想配合这个可疑的年轻人了,他的眼神让他很不舒服。

年轻人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他从那一包口香糖里抽了一条口香糖出来,但中途好像又突然不想吃了,于是那条口香糖便一半露在外面,一半还在包装中。

“北京的报纸我看了十年了,每天我都会把全城的大小报纸看一遍,但从来没听说过什么《XX新闻》。”徐才俊简直有些咄咄逼人,“你到底是来干嘛的。”

年轻人笑了笑:“不愧是老江湖,我这点伪装简直形同虚设。”

“别打哈哈,老年人的时间很宝贵的,”徐才俊不耐烦道,“没事我就叫狱警把你轰走了。”

“有事有事,”年轻人赔了赔笑,随后双眼盯住徐才俊,说道:“我想问王匈匈案。”

“没听说过,我不当警察都快20年了。”徐才俊面色平淡。

“听雨小区呢?你忘了?”

徐才俊眯起眼来:“那个女的叫王匈匈?我看看,你是王承龙的儿子?”

“没错,”年轻人一口肯定,他的眼睛盯住徐才俊不动,仿佛一把剑顶住了剑鞘,“告诉我那件事的始末,你是我唯一能找到的直接当事人了。”

“你爸爸怎么样了?”徐才俊依然是不慌不忙的。

“死了,八年前,卧轨。”年轻人的话里没有一点悲伤。

“可惜,他挺能干的,我当时甚至觉得他能接替我的位子。”徐才俊摇摇头,“你回去吧,这件事已经结束了。”

“告诉我。”年轻人毫不退让。

“我没有这个义务,而且探监的时候不能聊这些东西,有监听。”

“监听你不用担心,有这个。”年轻人说着指了指那包口香糖,“这是信号屏蔽仪。”

徐才俊也看了看那包口香糖,原来刚才抽口香糖的动作是在打开屏蔽仪。但他还是摇摇头:“我没有必要告诉你。”

年轻人把手机屏幕贴到玻璃窗上,上面是一张女孩的照片,他说:“加拿大,安大略。”

徐才俊一拍桌子,腾地站了起来,他盯着那张他女儿的照片,几乎是咬着牙说:“你在威胁我?”

年轻人没有回答,而是拿回手机操作了几下屏幕上显示出照片上的女孩的社交账号。在某几张照片里还能发现一个看似她母亲的人。

年轻人再度把手机展示给徐才俊看,说:“我能通过这些照片找到她们,我能砸锅卖铁去加拿大,我能干出任何你想到的事情来。你相信我,我能。”

徐才俊无法抵挡他炽热如天神的目光,他颓然地坐下,双手捂住脸,他说:“你问吧。”

“王匈匈是不是我母亲?”

“是。”

“当时开枪的警察是不是我父亲?”

“是。”

“是你把我父亲调去满洲里的?”

“他自己申请的。”

“凶手判了什么刑?在哪个监狱?”

“没有判刑,他有精神分裂症,进疗养院了。”

“哪家疗养院?”

“灵李,在二号楼311室。”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徐才俊现在只想把这个煞星送走,他还有两天就能出狱了,到时候一家人团聚加拿大,他就可以永远离开这里了。

依然是沉默。徐才俊抬头,才发现年轻人已经走了,仿佛从来没有来过,这让他觉得自己刚刚只是做了一场噩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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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天的努力,罗兴予终于获得了疗养院的探访许可,但他有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眼前这个曾经的杀人犯。

“大爷,大爷?你看看你认识我吗?”罗兴予看着眼前这个形销骨立的男人,满腔的怒火和疑问不知道怎么发泄。

老头儿迷茫地看了他一眼,低下头继续掰手指头。

其实这个人并不十分苍老,年龄和老陈——徐局长——相仿,只是骨瘦如柴,精神萎靡,加上头发都剃光了,便让人觉得叫他老头儿也没什么问题。

这样就导致了罗兴予实在是无法把这个人和那个“身强力壮,行动敏捷,刀子用得非常熟练”的连环杀人犯联系起来,刚刚走进311室时他甚至以为自己走错了。

在疗养院的前台他曾经被工作人员告知过,要小心说话,不要过于刺激病人,但眼前这个男人怎么都不像可以正常沟通的样子。

罗兴予试着问:“你知道王承龙吗?”

老头儿仿佛痴呆一样地咬着指甲。

“你还记得听雨小区吗?还记得把你送到这里来的那一枪吗?”

老头儿不理他,甚至哼起了歌。

罗兴予想了想,换了一个关键词:“王匈匈你还记得吗?”

这句话效果立竿见影,老头儿终于看了罗兴予一眼,说:“是我老婆。”

罗兴予听了是又气又疑,心说你个老鬼真是脑子有问题,我妈什么时候成了你老婆?这不是变相说你是我爸爸吗?虽然他从来没见过王匈匈,可那毕竟是他妈。

但她还是耐着性子问:“为什么这么说?”

老头儿说:“就是我老婆,我花了钱的。她非要跑,我只好去追。”

罗兴予一头雾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花钱又是什么意思?

老头儿不理他了,他骂骂咧咧地转过身去,又掰起了手指头。他身子一动,胸前的姓名牌就露了出来,罗兴予一看,这老头儿叫徐德才。

徐德才,徐才俊,老陈。好像一道霹雳。

罗兴予有种预感,他扭头就往外跑,没想到转头太急,把兜里的弹簧刀甩了出来,他回头去捡,有个人却比他更快。

是那个老头儿,他抢在罗兴予面前捡起了刀,然后弹出刀片来,顺手向上一划,亏得罗兴予眼疾手快,手及时一撤,避开了这一刀,要不然最起码也得挂点彩。

他倒退两步,这才相信这老头儿原来真的是“身强力壮,行动敏捷,刀子用得非常熟练”,只不过随着时间流逝,身体素质大打折扣罢了。但他面对的,依然是一个实打实的杀人犯。

罗兴予心里有点虚,但还是大着胆子喊:“你干嘛?快把刀子扔了!”

老头儿好像没听见一般,他一手拿刀对着罗兴予,一手横在锁骨前,好像在用手臂勒着什么东西。他大喊:“大哥,这是你逼我的!”

罗兴予暗叫糟糕,这老头儿准是犯病了,他劝道:“你冷静一下!把刀子扔了,咱们有话好商量!”

“你们都别过来!”老头儿还沉浸在自己的妄想里。

你们?罗兴予看着他的神态和动作,忽然懂了,他是在重演当年听雨小区的对峙。

既然这样,那我就配合你演一次。罗兴予抬起右手,伸出食指和拇指,其余三指缩回,把右手当作手枪。他右手对准老头儿,后者的神态顿时慌张起来,身体往后缩了缩。

有戏。罗兴予又抬起左手托起右手,作瞄准状,接着右手极快地一抬,同时嘴里大喊一声“砰”。只听老头儿啊地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罗兴予把老头儿抱到床上,捡起刀子,心中却没有一点轻松的感觉。老头儿的言行举止让他感觉事件背后依然有隐情,可他一年来调查到的线索却差不多用完了。

但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线索可查,徐才俊,徐德才,再加上刚才那一声“大哥”,他猜测,杀人犯和指挥抓捕杀人犯的警察局长很可能是亲兄弟。

他得再去一次监狱。

6.

失策了。

罗兴予抱着脑袋坐在监狱门口,他没想到徐才俊这么快就出狱了。况且就算是没出狱,他也不能在短时间内探第二次监。罗兴予感觉迷失了方向,他应该回到灵李疗养院再尝试和徐德才沟通吗?还是说回去听雨小区问问许叔?

一筹莫展之际,忽然来了一个电话,满洲里的。

罗兴予吃了一惊,接电话问道:“哪位?”

“您好,是罗兴予先生吗?”

“是我。”

“我是哈尔滨铁路管理局满洲里站的工作人员,满扎线9523分线要废线了,线路旁那间屋子也要拆,您看您什么时候回来拿一下东西?”

罗兴予一怔,满扎线9523分线就是他自小走的那条线路,线路旁那间屋子自然是他老家。不过那间屋子是公家资产,要拆也没办法。他说:“明天我就回去。”

“好的,请您整理好物品通知我一下。”对面挂断了。

不管了,先回去再说。罗兴予决定扔下这堆没头没尾的烂事,权当回一次家,于是他连夜赶回了满洲里。

第二天一早他起来收拾东西,整理出了一些衣服茶杯打火机之类的东西,其他的几乎都不能用了。而且这么一整理他才发现,这间屋子比他记忆中的更加贫瘠,电器只有热水器、电热毯和一个小冰箱,难以想象老陈当年那样一个年轻有为、前途光明的警察是怎么熬下来的。

擦桌子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带锁的抽屉,在桌板的下面,颇为隐蔽。难道藏着私房钱?罗兴予笑了笑。

锁已经锈死了,他找了把锯子把木抽屉锯开,发现里面是一本工作日志。罗兴予饶有兴趣地翻开,里面写的东西很形式化,看了十页他便兴味索然。罗兴予又从后往前翻,这时一张纸掉了出来。

他翻开来看,是一封信,看样子像是想寄出去最终又没有寄出去的样子,信不长,内容却令他震惊,里面写着整个案件的始末。

原来,王承龙和王匈匈是相爱六年的恋人,大学毕业后分了手,王承龙去当了警察,与王匈匈没了联系。

两年后,王承龙的手机上却突然收到了王匈匈的求救短信,她突遭不幸,被人贩子卖到了农村当老婆,买家正是徐德才,也就是警察局长徐才俊的亲弟弟。

徐德才在村里的屠宰场工作,年近四十却因为患有精神疾病而没有婚配,迫不得已只好通过人贩子买了一个老婆。而徐才俊心疼弟弟,对此事竟然视而不见。

王承龙可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王匈匈非救不可。徐才俊矛盾之下还是选择以公务为重,协助王承龙把王匈匈救了出来,并顺利捣毁了一个人贩子组织。

王承龙在此次行动中表现颇佳,升职加薪,并且和王匈匈重归于好,两人甚至订了婚。但徐德才却被这件事刺激得犯了病,他拿起了杀猪刀,杀的却不再是猪。

之后的事情就很明白了,罗兴予都知道。然而这封信中有两件事他从来不知道,一是徐才俊坐牢是因为王承龙的匿名举报,王承龙将王匈匈的死归结于自己的无能,后来更是怨恨起了上司徐才俊:如果当时徐才俊阻止徐德才的话,他可能就不会发疯,王匈匈也可能不会死。罗兴予这时才明白他父亲为什么要让他叫自己老陈。

第二件事才是最令罗兴予震惊的,这封信居然在暗示罗兴予不是王承龙的儿子,而是徐德才的,因为按时间推算,罗兴予是徐才俊的儿子才最合理。

这让罗兴予感觉天旋地转,他后悔推开这扇门了,他想起徐才俊那句话,“这件事已经结束了”。他应该在那个时候就结束这件事的,真相不是谁都能够承受得住的。

罗兴予把信夹回到工作日志中,他感到疲劳,于是在床上和衣而睡,他本想小睡一会儿,醒来时却已是翌日清晨。他想通了,他不管那些,老陈是他父亲,永远是。

他想去看看老陈,于是他去了铁路。铁轨两旁的杂草长得老高,他一边拨开杂草一边前进。好不容易找到了老陈当年卧轨的地方。

他趴了下去,好像小时候做的那样。满月明亮,太阳还未升起,铁轨凉凉的,他的脸颊好像沾上了一夜的露水。

他终于又哭了出来。

【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