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某小区地下车库,一辆价值400万的宾利豪车,被同小区的一名男子在地下车库练摩托车是,剐蹭出一个口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车主是赵女士,因为自己在北京工作,很难摇到号,所以开回杭州老家上牌。这辆车是新车,刚刚开了两次,保险还没有来得及买,就被刮坏了。

4S店给出了几个方案,最低修复都要3万块钱,但是这样的话,车子就会贬值25万块钱。交警也认定男子全责,肇事男子只愿意赔偿赵女士2万元损失,多的没有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赵女士显然对男子的赔偿不满意,仍在与男子协商中。在对赵女士的采访中中,我们发现她全程思路清晰。情绪不像其他人遇到事故吃亏一样很激动,反而是全程都在讲道理,看来开上豪车不是不无道理的。

男子的一句“只能赔2万块”,显然有点无赖的行为,自己犯了错,还明知在地下车库练习摩托车是不被物业允许的,而且特别危险。虽然男子没钱赔,没有到坐牢抵过的地步,但是赵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男子的房产以及其他资产进行强制执行赔偿自己的损失。没必要为这点事情分散赚钱的精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有网友说,这不是属于交通事故范围,应该是物业管理范围的全责。因为人家交了管理费给你,合同就成立。有人在地下停车库区练车你不去制止,就是疏于管理。管理方赔了车主后,在去追索练车造事人的赔偿,关系应该是这样。

无论怎样,男子骑摩托车剐蹭他人车辆的行为已成事实,男子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