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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朋友圈发布患者信息所存在的风险?

随着自媒体时代到来,微信不仅成为亲友或同事之间的重要沟通渠道,也成为医护人员和患者沟通的重要路径,更成为医生护士展示医疗技能的重要媒介。

例如,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科室收治患者一览表,没有隐去患者姓名;急危重患者抢救成功,发布影像学图片没有隐去患者名字;或直接把未隐去患者姓名和疾病诊断的辅助检查报告单直接发到朋友圈;也有将载有患者名字的两张术前术后检查报告对比图直接发布,并未对患者的名字做模糊处理等,更为常见的是,在发布患者术前术后对比图上没有对患者姓名或面部特征进行模糊化处理。

虽然传递了诊疗效果显著,获得患者满意,宣传自己医术的重要信息,或许可以增加患者的信任度,某种程度上可以增加就诊患者数量,但其存在的风险依然不可忽视。

那么,作为医护人员,如何识别朋友圈发布患者信息所存在的风险呢?

本文便是在此基础上,就医医护人员朋友圈发布患者信息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并给出个人建议。

一、相关风险

(一)患者个人信息泄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患者在就诊过程中产生的基本信息和诊疗记录,均属于患者个人信息,特别是后者,属于患者的健康信息,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医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三)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一)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

从前述规定可知,医护人员在朋友圈发布涉及患者个人信息的,如未对患者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可能面临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或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同时,医护人员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

(二)存在暴露诊疗行为不合规的风险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单上签字人只有实习生,没有上级领导审核签字,或者签字的人没有资质,更有甚者也可能存在是挂证医生,冒用别人的签名?怎么办呢?

如果发布的检验检查报告上显示时间存在矛盾或逻辑错误怎么办?或者检验报告单上显示的签章人早已离职,如何处理?如果手术后立即在朋友圈晒手术成功,术后当天患者病情加重或死亡怎么办?手术当时的成功并不代表术后就没有风险。

因此,在朋友圈发布患者临床检查报告、影像报告、术前术后对比图等存在被同行评议或暴露诊疗行为不合规的风险。

(三)医疗广告风险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第二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

从上述规定可知,医生在朋友圈发布患者的术前术后对比图,或者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做推荐或证明的,特别是患者的术前术后照片,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存在广告费,则根据情节处以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根据情节处1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将可能面临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风险。

二、规范建议

1、增强患者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为避免上述风险,我们认为应加强《医师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学习和培训,增强患者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识别患者个人信息保护边界。就医护人员朋友圈发布患者个人信息而言,所发图片不应涉及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身份、住址和疾病等信息,避免患者可识别,可将检查报告单或影像图片中涉及的患者个人信息予以马赛克处理;涉及患者面部照片的,应对眼部予以处理,并取得患者书面同意,避免侵犯患者的肖像权。在发布接受患者赠送锦旗照片时,仍然要对照片上患者面部和锦旗上患者名字予以模糊化处理。

2、加强发布内容的合法性审查。

医生护士朋友圈发布涉及患者个人信息的图片或文案时,应注意文案内容的合法性,避免混淆医疗广告和健康知识宣传。医疗机构也应加强对医生医疗广告合规培训,识别朋友圈宣传推广文案内容涉及的民事、行政风险,做好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