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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巨变

2016年,大理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首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2021年,大理州被省列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市试点。

近年来,大理州14家单位15人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近年来,13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近年来,8个县(市)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近年来,38个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洱海源头,三营坝子中央的郑家庄,汉、白、藏、傣、纳西、傈僳、彝7个民族群众比邻而居、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七个民族亲如一家。

无量山下,民族传统瑰宝“南涧跳菜”焕发蓬勃生机,至今已发展了230支2000多人的跳菜文艺队,将“南涧跳菜”跳到央视春晚、英国皇宫。

云龙县漕涧镇,丹梯完小的汉、白、阿昌族学生一起学习校本课程《快乐阿昌族》、跳阿昌族歌舞“蹬窝罗”、唱歌曲《我是阿昌好少年》。

祥云县禾甸镇,大营社区内生活着汉、白、彝、苗、傈僳5个世居民族,每逢各民族节庆,各族村民们一起同唱民族调、同过民族节。

从北往南,自西向东,苍洱大地上,处处绽放着民族团结进步之花。

大理,是全国唯一的白族自治州,有汉、白、彝、回、傈僳、苗、纳西等13个世居民族,截至2021年末,全州少数民族人口191.98万人,占总人口的52.7%,其中,白族人口124.99万人,占总人口的34.3%。

十年来,大理州委、州政府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建设环洱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圈为重点,切实把大理建设成为幸福之地,各族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开创了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十年来,坚持党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迈出新步伐

州委、州政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坚持把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国之大者”,持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察、政绩考核,纳入全州综合考评和各级领导班子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述职等重要内容,纳入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专题视察调研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做好社会宣传教育。建立大理州示范区建设责任制,完善党委统战部领导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体制机制,建立“五年一规划、一年一考核、一月一调度”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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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国家、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分别落户大理,在大理大学建设州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成立大理州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2个研究基地,建立“中华民族共同体讲坛”学习制度。在媒体平台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看大理”“苍洱石榴红”等系列主题宣传,多维一体深入宣传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开展“共过传统节日、共享中华文化”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各族文化的创新交融。将脱贫攻坚、洱海保护取得的伟大成就作为生动教材,深入开展感党恩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极大增强了各族群众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一员的归属感、自豪感和使命感。

十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融双促”,续写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新篇章

大力推进一线工作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整合资源力量,开展联创联建、共创共建,有机融入基层党建、洱海保护、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中,促进创建工作向各县市各部门各领域“联合作战、融合发展”转变。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双推进”的实施意见》《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与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三融合三推进”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指导意见》等融合推进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探索民族团结进步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建联创、共建共创模式,先后建立滇西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圈、滇缅公路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带、大祥巍一体化发展联盟以及澜沧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创建联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打造“苍洱一体、民族共融”环洱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圈,形成“石榴同心护苍洱”的良好风尚和局面。组织州内8大景区成立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景区联盟,打造大理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验田,让旅游成为增强“五个认同”“四个共同”的重要形态。

同时,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持续巩固提升示范州创建成果。出台了《进一步加快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实施百村创建、实行百家帮扶、组织百场活动、推进百业融合、形成百花齐放”5个“百”政策措施,力争到2025年建成1000个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努力形成百村示范、千村跟进、全面提升的创建工作新格局。全面实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三年行动计划,不断丰富和充实大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成色。

十年来,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培树了新时代大理民族工作新品牌

坚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全力推动提升示范区建设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法治大理建设,制定出台了《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大理州贯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有力提升了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层党建+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的多形式融合推进模式得到进一步深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议事制度、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帮扶机制等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民族团结奋斗有保障,全州各地涌现出了一批可学可做、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示范和创建经验,创建工作内涵不断深化,广度不断拓展,成效不断涌现。先后有剑川县人民政府等14家单位、何国祥等15人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巍山县等13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大理市、南涧县等8个县(市)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鹤庆县金翅鹤村等38个村被国家民委先后挂牌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数量居全省第一;洱源县郑家庄“七个民族一家亲”、大理市古生村“记得住乡愁”、剑川县桑岭村“各民族都是阿夫甲”等成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2016年,大理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首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2019年至2021年,大理州民族信息工作连续三年位列全国第一。2021年,大理州民族宗教委获人社部、国家民委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表彰,省对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考核位列第一名,大理州被省列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市试点之一,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成为大理一张靓丽的名片。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州将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聚焦共构工作新格局、形成民族工作最强凝聚力,共筑思想根基、画好民族团结的最大同心圆,共建美丽家园、打造各族群众的最宽富裕路,共守民族团结、建设相互嵌入的最优软环境,共创善治良序、织密和谐稳定的最牢安全网,全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凝聚起一往无前的磅礴力量,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来源:大理日报

编辑:陈琳玲

值周:胡亚玲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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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十年 | 白州处处“石榴红”

大理州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

住户调查是怎么组织开展的?

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住户调查,各省、市、县统计调查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住户调查工作。

国家统计局大理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