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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采样点采样事项公示

广大人民群众:

核酸检测是新冠病毒早发现的最重要手段,为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工作,结合近期疫情形势和核酸采样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我县核酸采样点采样时间,现将调整后的各点采样时间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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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需采样的群众请佩戴好口罩、提前准备好“云南健康码”(无法出示“云南健康码”的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有序排队采样,采样结果未出前请勿前往公共场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2. 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不进行核酸采集。

3.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请前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或乡(镇)卫生院发热哨点就诊。

4. 便民采样点和服务站采样不出具纸质报告,结果可在“云南健康码”上查询,需要出具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的请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报告时间详询各医疗机构。

5. 城区范围的核酸采样点(1-9)0:00—17:30期间完成采样的出具结果时间为当天23:30前,17:30—24:00期间完成采样的出具结果时间为次日14:30前,未在指定时间出具检测结果的可咨询采样机构。

6. 城区范围外的核酸采样点(10—41)核酸检测结果出具时间可咨询采样单位。

来源:巧家融媒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编辑:小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