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网传辽宁帝华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佐香园”品牌黄豆酱等产品时,员工往里面大小便。当日,该公司发布声明辟谣,表示相关网络用户发布、传播的不实言论均系诽谤,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据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未发现舆论反映情况。(9月25日极目新闻)

“工人往黄豆酱里大小便”的信息不胫而走,从公司辟谣和大多数网友的意见看,该消息有可能是谣言。加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最新通报,更加证实了这是谣言。其实,此事并非个案,它折射了近年来商业造谣既有所增多,也比较“方便”。

商业造谣层出不穷,根源在于利益驱使。一些竞争者为了排挤打压对手,不惜使用造谣或者雇佣别人造谣的方式,无根据、无底线地抹黑对方。因为一个谣言,导致一个企业破产或严重受损,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2017年3月10日上午,娃哈哈集团的创始人宗庆后向记者表示,“娃哈哈被网络谣言坑惨了。我们没有什么其他的困难,最大的困难就是网络谣言。媒体说的是饮料不健康。从2014年开始,说我们的营养快线、爽歪歪就是从避孕套开始说起。一直说到白血病,(是)肉毒杆菌造谣造的。(这些谣言)传播了1.7亿次。原来我们的营养快线可以卖4亿箱,现在销售1.5亿箱。4亿箱相对于(就是)两百亿。”

娃哈哈营养快线因为被人造谣,而导致销量悬崖式下降,虽然由于公司实力雄厚,品牌没有倒闭,但造成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从某程度上讲,商业造谣不只是对企业的“碰瓷”,而是对企业的“故意伤害”甚至“蓄意谋杀”,因为造谣者完全可以预判后果,并且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那么,商业造谣为什么容易得逞?首先,是因为有的商业谣言“有鼻子有眼儿”,普通大众难辨真假。营养快线的谣言是怎么发酵传播的?最初,网上流传一则消息:有网友做了一个实验,将娃哈哈营养快线饮料倒入一个瓷盘,一夜时间,饮料就变成白色的胶状物,晒干能当避孕套。这一消息很快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热议。“真是太可怕了,触目惊心啊。”“谁还敢喝那些杂七杂八的饮料。”也有网友提出质疑,“感觉挥发的速度够快,同等体积的水绝不可能一夜之间全蒸发。”

虽然有专业的网友能够提出合理质疑,但大部分网友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很难做到从一开始就识破谣言的真面目。“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同样的,“谣言一出门,马上传千里”也几乎成了规律。

有时候,虽然广大网友对谣言从一开始就持怀疑态度,并非“不明真相”,但还是抱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这是商业谣言即便拙劣,仍能广泛传播的第二个原因。

说回到“工人往黄豆酱里大小便”,大部分网友从一开始就是不相信的。因为太不可思议了,仅从常识分析,就基本可以判断是假消息。网友们在看到这样的消息时,不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就能发出疑问:大小便完全可以上厕所,为什么要往食物里拉?再说,生产车间不可能只有一个人,而且往往还装有监控,谁会在众目睽睽、视频监控之下大小便?难度不害臊吗?

还有,该公司也在第一时间辟谣,不仅有文字公告,还以视频的方式进行解释和知识普及。该公司在发布的一段视频中,展示了生产大酱使用的发酵罐,称罐有3层楼高,“你敢蹲上去吗?”

这个辟谣通俗易懂,有说服力。就算真有人想要往黄豆酱里大小便,谁又会专门爬到9米高的地方去拉?得多么不要脸、不要命、不正常的人,才会做出这种匪夷所思、不可描述的“高危”动作?

可是,虽然“工人往黄豆酱里大小便”一看就像谣言,经不起推敲和质疑,而且公司的辟谣也有理有据,但是,在“无风不起浪”“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影响下,还是有不少人因此对产品产生了不信任。有网友表示,“谣言最可怕的是哪怕许多人知道它是谣言,心里也会有根刺”“一旦怀疑,你就有罪。一个谣言就能让一个企业倒闭”“不管真假,我是肯定再不会买了”……这些留言,已经证明了谣言的杀伤力。

归根到底,网络上各种商业谣言不断出现,还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造谣太“方便”了。在以往的案例中,部分造谣者可以逍遥法外,没有受到什么惩罚。因为造谣者太多,企业疲于应付,难以一一追究。有些造谣者被揭发后,往往只是道歉了事。也有造谣者被行政拘留,或者受到更严厉惩处的,但毕竟是少数。

关于谣传“工人往黄豆酱里大小便”事件,有网友表示,造谣者应该道歉。对此,有人说:“为什么总要人家道歉呢,该坐牢就坐牢,该赔钱赔钱。(如果)道歉就完了,这可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构成诽谤罪。

据9月24日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未发现舆论反映情况。也就是说,基本可以判断“工人往黄豆酱里大小便”是谣言。不过,当地公安部门已经接到报警,正在详细调查,但尚未公布情况通报,事情的真相仍有待进一步确认。

如果警方经调查后确认是谣言,那么这种恶意造谣生事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了对公司名誉权的侵犯,严重者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工人往黄豆酱里大小便”不可能是商业造谣的最后一个案例,但希望此案的严肃处置,能够有力打击、震慑造谣者,让商业造谣不再“方便”且蔓延。(文/李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