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乡下,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没有“农村”的概念,只有“农场”的概念。

农场土地是私有的、农场主花钱买来的,而且每年还要交土地税。当然也可以是继承父母的农场土地,但只要是土地就得每年交税。在农场上盖的房子,是附属于私人农场这一概念的,如果农场主破产了土地卖掉那么当然上面的房子建筑也被卖掉,不存在“宅基地”一说。总之土地是买卖品没有中国的宅基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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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农场主”和“农业工人”的概念,而没有“农民”的概念。

农场主顾名思义就是自有土地的,大农场主从几千亩到百万亩土地,比如微软老板比尔盖茨就有150万亩土地。穷农场主只有十来亩甚至几亩土地,有时候因为穷不得不去给大农场主做短工挣钱补贴家用。农业工人是没有地的(除了刚才说的做兼职短工的小穷农场主),今年在这个农场打工、明年没准就去别的州的农场打工、甚至又回城里做下层行业工作了,当然也更无所谓“宅基地”了。

最后用一句简短的话概括:美国乡下景色虽美,但没有一寸土地是穷人(农业工人)的。

我们看到的任何美国乡下“居民聚落”,任何美国“农村”生活聚落,实际上是小镇的概念、哪怕只有十几户人家,而不是国内“农村”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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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美国的农场土地是私人财产、每年需要按面积交财产税,其实也就是和城市“房产税”类似的“地产税”。只不过农场土地的“地产税”税率一般只有城市房产税的1/10,同时单位面积地价也只有城市地价的1/5左右。综合起来,农场按平米算的“地产税”大概是城市按平米算的“房产税”的1/50。总之美国农场主记得每年交地产税就是(不是农业经营税,那个另算)。

而中国的农村土地是一个居民聚落(也就是“村”)的共同财产,不是私人财产、不能买卖。由于宅基地和自留地子子孙孙可以一直免费继承、不用交土地税,实际意义上是真正的个人永久所有。所以中国农民还是感谢我们的土地政策吧,起码还有躺平的机会!

美国的这些乡间居民聚落,其居民身份虽然有农场主、农业工人、小商店主、服务业主或员工,但其中只有农场主有土地,其他人虽然居住在同一处地方但没有土地。

不排除有一种聚落比较接近国内的“村”:就是十几户小穷农场主聚居在一起,那么这个小居民聚落的居民都是自己种地的“农民”(本质上还是小小农场主)。但也只是形式上像,因为这个居民聚落的土地都是可以买卖给别人的,没有所谓子孙永久继承的私人“宅基地”的概念,所以本质上还是农场主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