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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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戴头盔成为骑行习惯

发现了吗?现在骑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已经成为常态,既是安全的保障,又是文明的体现。重点是要持续下去,记者注意到,10月1日开始施行的《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还将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

记者从9月23日举行的《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获悉,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既是《条例》的规定,又是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更是交通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据统计数据显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前一阶段,结合党的二十大交通安全保障和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市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步推进该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受到市委主要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条例》的颁布实施,采取有力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强力推动“戴头盔”工作再掀新高潮。

全社会动员,强化社会协同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动员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9家单位,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各自领域的组织发动落实工作。

全方位宣传,增强市民意识

组织民警,紧盯交通要道及人员密集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承诺书、微信朋友圈集赞等多种方式,起到宣传一次、带动一批的效果。同时,组织开展“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五进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文明单位示范引领等,助推该项工作深入进行。

全范围覆盖,加大工作力度

公安交警部门坚持“领导带头干、民警全员干”,组织全市广大交通民警,深入路面一线,全力以赴开展此项工作。同时,坚持循序渐进、阶梯推进,实现主干道向次干道延伸、中心城区向国省道等外围延伸,确保整治工作全覆盖。

公安交警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珍惜宝贵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改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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