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地铁上发生的一幕让人目瞪口呆。一位大爷上了地铁,发现没有座位,左看右看了一下最后竟然一个屁股蹲直接坐在一位女子的腿上,理由是他年纪大。

被坐的女子惊叫着身体挤向一边,最后受不了这种挤压不得不站起来,她非常气愤地说“要报警”,拿出手机拍视频准备曝光这位大爷。然而大爷坐下后神态自若,理由充足,他认为自己年纪大了,年轻女子理应让座。

两人起了争执,女子边说边拿手机拍视频。大爷对女子拍视频不满意了说:你报警你没有资格照我的相!我的相片很不容易给你的。女子说:是你也没有资格坐我腿上。大爷竟然出奇论说:我有资格。

女子简直气不打一出来竟有如此自以为是的老人,他是认为自己年纪大就有资格可以任意坐。女子于是说:你哪怕说一句给你让座行,但你不能直接坐我腿上。

这位女子的态度还是可以的,说的也完全有道理。大爷觉得自己年纪大站着吃不消,完全可以询问一下女子是否可以给他坐,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老人确实有困难,绝大多数的人都是会给予帮助的。这位大爷的做法实在是奇怪,也毫无道理,遇上脾气火爆的,吵架是必然的。

而且大爷坐的是女的,没有也不敢坐一个年轻男子的腿上,他也知道“柿子选软的摘”的道理,可见也是一欺软怕硬的主。而且他这一坐,还涉嫌猥亵和骚扰女性,不知这位大爷到底在想些什么,还是认为自己确实是年纪大的大爷了就可以任意妄为。

不得不说,目前社会上确实有些老人以“敬老”作为理由,做着为老不尊的事。公交车上、地铁里、动车上等,经常发生有老人为座位而与旁人起争执的事件,这里自然不排除某些年轻人、中年人的不良行为,但有些老年人的行为实在让人不敢恭维,难以为敬。就如这位大爷,竟然如此倚老卖老,还称自己有资格这样做,打着道德的幌子做着不道德的事。

那么这位大爷的行为是否属于耍流氓猥亵呢?猥亵罪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志,侮辱他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从结果上说大爷的行为虽然不算情节严重,但整个过程其实已经涉嫌强制他人,侮辱他人,实在算是恶心之举,应该给予严重警告。总之,不管是哪个地方的大爷都没有资格耍这种威风。
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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