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书法总会遇到被人求字的情况,但有求必应,必定累得够呛,所以面对别人的求索,还是要有个底线的。宋代大文豪、书法家苏东坡遇到下列五种情况,绝不提笔赠书,这就是史上有名的“五不写”。

01/

限定大小者不写

东坡认为求书的人,居然限定字的大小,可见他的用意根本不在乎笔法的工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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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未曾谋面者不写

东坡曾经回答刘元忠一封信,说道:“白云居士是不是你的号称?或者是你替他代求的?不管怎么说,我既然不认识他,就不便随便落款赠送,如果真是你的名号,我却不喜欢你轻易使用这个我不知道的别号。”结果自然没有写啦!这大概是怕别人别有居心,或诚意不够,不知珍惜。东坡是自负的,假如字落在一个下里巴人手中,岂不是对牛弹琴,他如何舍得?

03/

绫绢不写

东坡认为绫绢该用来做衣服,不该用来写字。

04/

藉此扬名者不写

当时有些文人想凭借他的书法,书写自己的文章,以求彰显于后代。东坡认为这种方式未免太卑鄙无耻了,不凭正当手段求得门径,却只会钻营、巴结,这种邪风杜绝还来不及,怎么能再助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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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文无深意者不写

如果所写的内容,欠缺深意,必然格调浅陋,当然写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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