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胡仁巴

新疆药监部门是如何支持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防治方面发挥作用的?9月22日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药监局副局长李峰回答了媒体提问。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的相关要求,自治区药监局立足部门职责,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特别是本轮疫情发生后,自治区药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国家卫健委和自治区卫健委确定的3个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在新疆24家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后,第一时间办理了应急备案手续,全力以赴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

强化技术服务,最大程度做好帮扶指导。为解决新疆医疗机构在中药制剂品种备案资料申报、配制工艺控制以及原辅料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制定《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技术指导手册》,为申请单位提供申报资料模板,通过线上方式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截至目前,已对20家医疗机构在申报资料撰写、制剂配制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方面提供了专业指导服务;主动协调物料供应单位,为9家医疗机构解决原辅料采购方面的实际困难。

开辟绿色通道,最快速度做好应急备案。启动应急审批工作预案,按照提前介入、随报随审、科学审批的原则,及时开通快速审批通道。对申请单位采取“不见面”、“线上办”、“连夜办”等方式,集中审评,快速审批,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急备案工作不断档,服务有保障,药监系统做到第一时间指导到位、第一时间完成备案。

加强跟踪监管,最大限度保障产品质量。新疆各级药品监管人员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备案凭证、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工艺控制、检验检测、产品放行、仓储和运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大监督抽验力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有效监督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生产配制,切实保障产品质量。疫情以来,各级药品检验机构开辟应急检验“绿色通道”,共抽检195批次,其中中药饮片44批次,相关产品151批次,检验结果均合格。

李峰说,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卫健委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各项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有效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热情服务,严格监管,保障安全,为服务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