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一男子把自己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物业公司多收了他0.46元的物业费。男子用付出50元诉讼费的代价,打赢了官司,拿回了他0.46元多交的物业费。男子认为这不是钱的问题,是涉及规则的问题。

据男子说小区的物业费,他是半年一交,交一次应该是851.17元,但是物业的收款单上收的是851.40元,多收了0.23元。第一次他没在意,第二次上交时同样出现这个问题,两次合计多收了0.46元。

男子觉得这是个问题,于是咨询物业收费管家,他认为自家物业费全年1702.34元,半年应该是851.17元,但是物业每次收费都是按照851.40元收取,全年多收了0.46元。

男子交费时曾对收款人提出过疑问,收款人说他们物业的收费系统就是这样设置的。男子说一次多收也不会计较,但第二次还是多收,那肯定是物业的这个收费系统存在问题。男子于是对物业公司说:你们这个收费的系统,能不能自查一下把钱退给我呢?

那么这个物业的收费系统究竟是怎么收费的呢,会每次多收0.23元,一年多收0.46元?原来这个收费系统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如这位男子家住面积为101.33平米,每平米物业费为1.4元,物业费半年收费应该是:101.33*1.4=141.86*6=851.17元。

但是奇怪的是物业对收费系统进行了调整,把141.86四舍五入变成141.9,这样物业费就计算成:101.33*1.4=141.9*6=851.40元。半年多收0.23元,一年就是0.46元。

男子认为最可气的是物业的态度,物业收费人员竟然说:如果男子因物业收费软件系统的计算方式纠结于0.46元,那他可以向公司申请给男子减免0.46元。

男子当场就愤怒了,他说:不对,这个0.46元不是减免,而是本来就多收了,而且收了以后还不主动告诉业主。物业人员再次说他可以向领导申请减去0.46元,男子也再次强调这不是减免。男子觉得物业人员是在赤裸裸地轻视并挑战他的尊严。于是一纸诉状把物业告上法庭。

男子希望:一是物业公司要自查系统问题,承诺未来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如果是人工调整的收费系统需要查一下为什么要这样做?二是按照原计费方式退回多收的费用给他,共计人民币0.46元。三是男子要物业公司在一定时间段内给予答复。

男子说他是为尊严而战。他是希望用这样一件事告诉大家,遇到什么矛盾别老抱怨,我们国家是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改守的规则还是要守!

不得不为男子的这场尊严之战而感叹,也由衷佩服他的勇气。区区0.46元估计不会有多少人放在心上,更不会有多少人为此会对博公堂,或许也会有人笑男子的过于计较,笑男子傻。这世上聪明的人多的是,谁会如此顶真呢?对于一些司空见惯的微小的不公大家早已经习以为常。

只是正是这习以为常模糊了大家的认知,更为可怕的是损害了规则,伤害性不大侮辱性很强,很多人还见怪不怪,觉得正常。

或许,男子打这场官司的意义正在于此,他让我们大家都明白:即使是0.46元的微小利益,也不容别人破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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