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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带您一起解读这部温暖的法律

编者按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援助法的实施,意味着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方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加强质量管理、提供便捷化措施等,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在更大范围通过更多形式,为人民群众获得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提供法治保障。

习近平同志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帮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援助法,小编特选了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小案例供大家工作生活中作为参考。

法律援助法解读

案例

企业违法克扣劳动报酬,外来从业人员可否申请法律援助?

陈女士系外来从业人员,2015年来上海后一直从事外贸跟单相关工作,工资约7500元/月。

2020年下半年,受海外疫情影响,公司国外业务大增,业务量几乎是以前的两倍,工作强度也随之提高。陈女士因年龄逐渐增长,精力一时跟不上,加班就没有前几年那么多。老板一再暗示她要多加班,发挥老员工的模范作用,无奈那段时间家里也有变故,陈女士感到有些力不从心。

2021年6月,陈女士在工作中出现了一个瑕疵,老板趁机发作,将其从主管降为专员,且连续数月只发50%的薪资。2021年11月,公司更以陈女士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支付任何费用。

陈女士一方面因工作中精力跟不上犯了错误而感到愧疚;另一方面又感觉企业就这样强行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经济补偿,还扣了近2万元的工资没有给她,实在不近人情。

陈女士感到十分委屈,想讨个说法。作为一个外来从业人员,陈女士能获得法律援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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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又规定,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可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陈女士属于外来从业人员,企业克扣劳动报酬且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一般而言,劳动者工作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即便如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也有一定限制,即用人单位每月扣发员工的工资不应超过月工资的20%。陈女士属一般性过失而非故意或重大过失,该公司连续数月克扣陈女士月工资的50%,显然是错误的。

还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尽管有权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行使这种权利也不是任意的,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岗位,且须经培训或调岗等法定程序未见改善后方可解除。最后,即便在该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源:上海法援